吴永福害得最深的,是吴大妮儿。

    一听说让吴家拿钱出来给伤者请大夫,吴家人马上表示反对,甚至吴大妮儿的娘,吴曹氏,说出极其伤人的话:

    “那伤又不是我儿抓的,凭啥让我家负责?

    是,就算我们当时喊你们帮衬了,可没那个金刚钻,就别揽瓷器活儿,你们自己没本事咋还怪到我家头上了?”

    完全没把乡亲们的帮助当做恩情。

    吴曹氏其实心里还有后半截话没来得及说出来——反正你们爱帮不帮,就算我家不求你们帮,我儿也是往人堆儿里跑,你们不帮就都等死吧!

    若不是村长最后忍无可忍,给了两个选择:要么掏钱治病,要么被驱逐出村,吴家还不会认账。

    被驱逐出村,吴家是不敢的。

    驱逐一户人家,意味着除了收回发放给他们的土地,还要在官府备案,也会在他们户籍迁出迁入那一栏标注因由。

    这些文字记录一旦形成,他们家的臭名声就算跟一辈子了,还如何能找到好地方落户?

    很有可能被迁往官府指定区域,比如像鲍魁他们村这样,因便于召集丁夫维修河道而形成的村落。

    那种临时组建的村落不但土地不好,而且还不团结、没人味,家家户户之间没有互助心,弱肉强食,欺软怕硬,像吴家这样男丁少的家庭,根本活不下去。

    所以最后吴家不得不掏钱给人请大夫治病。

    但这后果,曹氏却全都怪罪到吴大妮儿头上。

    吴大妮儿:“我娘怨我没保护好我弟,怨我没把熊瞎子引走,她说为什么我不挺身而出,让熊瞎子把我吃了,不就保全所有人了?

    七两多银子根本不够花,熊瞎子一巴掌,轻了,直接就在人身上豁出几条深可见骨的血槽子,重了,胳膊腿都给拍断;

    我娘没办法,打起我的主意,把我许给一个三十岁的男人,因为人家愿意出十五两银子;

    我二妹、四妹要把三妹给留下的三十两银子拿出来,好不让我被爹娘草率卖掉,我没让;

    我心想,那钱要留着赎回三妹,不能动,不就是嫁人么,反正我也到年龄了,嫁就嫁吧;

    只要我肯好好过日子,总能把日子过起来;

    再说,我们村的姑娘,能有人家出五两银子就算嫁得好了,何况对方愿意出十五两;

    十五两啊,既能解决家里的燃眉之急,也能让我早点脱离这个没人味的家;

    所以当我爹娘一口答应下来时,我也没反对。”

    吴大妮儿的爹吴喜贵,是个除了种地啥也不管的“甩手掌柜”,将男主外、女主内执行得非常明白——孩子们是屋里的,所以归主内的妇人管。

    你若问他主哪些外,答案就一个:地里的活。

    你若问他盖房子的事儿算内算外,他一定告诉你算“外”,因为女人只管屋内的事儿,不是管“屋”。

    可你若告诉他,钱是在屋里的,该归妇人管,他会告诉你没错,钱是归妇人保管,但往外花,钱就出屋了,归男人管。

    所以进账十五两,是从外面赚钱,所以吴喜贵答应得一点心理负担都没有。

    而吴大妮儿属于“屋内”,何去何从归她娘管,所以曹氏心里也是理所当然。

    吴大妮儿说:“其实我反不反对都一样,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我反对也没用,人家过了礼就来接人;

    我到了他们家才知道为何我能值十五两银子,因为他们家是伐木的杂户,住在很远的深山里,还穷,没人愿意嫁过来,哥三个全都说不上媳妇;

    最后一合计,反正都是为了传宗接代,干脆合伙娶一个!

    这事儿我娘肯定知道,可她不但不跟我说,还一个劲儿夸对方勤劳能干,年龄大些无妨,年龄大才知道心疼人……”

    吴大妮儿停了一会儿,以平息那股被爹娘出卖的怨气,才继续往下说:“所以我趁着他们哥仨争执谁先入洞房时,放火烧了他家房子;

    他们家是杂户,伐木为生,住在山里,我这一放火,顺风就着了一片,他们怕发展成山火,全都去救,我才有机会逃出来;

    逃出来我也不敢回家,因为我知道回家也得被送回去,他们不会关心我是不是要跟三个男人洞房,他们只会关心别让人把银子要回去。”

    一个刚到十五岁的女孩子,不敢回家,又身无分文,能怎么活?

    她只能先有多远跑多远,靠野菜树皮果腹,等她觉得跑得足够远,没人能追得上时,已经沦落得如同乞丐。

    可她要想生存下去,靠野菜树皮是维持不久的,很快便饿晕在荒郊野外。

    “等我醒来时,发现自己躺在一辆马车里,”吴大妮儿说:“有个慈眉善目的老尼姑守着我;

    她说一看就知道我遇到活不下去的事了,说上天有好生之德,说出家人不能见死不救;

    当时我鬼门关闯一遭,已经万念俱灰,便求她度我出家,就这样,我随她到了清幽寺,也剃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章节目录

六绳护主所有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书林文学只为原作者东方红不败的小说进行宣传。欢迎各位书友支持东方红不败并收藏六绳护主最新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