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欢的家在海城郊区,她暂时还买不起市中心的房,也不想过那种按揭贷款的日子,她攒够钱后,直接全款买下这里。

    她比不了那些家底丰厚的女孩,想要什么家里都会给予最大的支持。

    孟欢是靠着自己的拼搏,才有了今天这样的成绩。

    这里虽不是什么豪宅,却是孟欢耗费心血装修出来的,小到茶杯,大到柜子,都倾注了她对这个家的喜爱。

    从小父母就告诉她,一定要靠自己的努力闯出名堂,否则就要在家里,面朝黄土背朝天过一辈子。

    孟欢不想去过那样的日子,她以专业课和文化课第一的成绩考上大学,在学校里,边上学,边当群众演员。

    多年来磨练出的演技,让她的表演非常具有灵性,才会在这个美女如云,人才济济的圈子里脱颖而出。

    可如果因为识人不清就断送前程,她是真不甘心。

    孟欢想到慕景琛说会安排人来接她,他们在妙音见面后,再商量对策。

    妙音两个字,她觉得死了的心又开始跳动,只能寄希望于慕景琛和苏若瑶了。

    毕竟他们和妙音老板娘的关系好,如果真出事,齐思妙或许会看在两人的面子上,施以援手。

    只要说几句力挺的话,她就有翻盘的机会!

    孟欢躺在床上,想着如何说服齐思妙帮助她,电话响起,她以为是范泽亮又打电话给她施压。

    响了好一会,她才起身从桌上拿起手机。

    陌生号码,显然不是范泽亮。

    手机自动挂断,孟欢松了口气,电话铃声再次响起,在即将挂断的那一刻,孟欢按下接听,“喂,您好!”

    “你好,孟小姐对吗?我是瑶瑶派来接你的人,您收拾好后直接下楼,我在你家楼下。”对方的声音有些冷,不等孟欢反应过来,电话已经挂断。

    孟欢按下心底的欢喜,换好衣服拎着包出门。

    一辆黑色轿车停在单元楼门口,车窗玻璃落下,结实地手臂伸出窗外。

    指间夹着的香烟燃了半截,白色的烟圈在昏暗的灯光下打着圈,看不清车里人的面容,性感的手臂撑着车,姿态慵懒而冷酷。

    孟欢不知不觉间竟看痴了,心脏有那么一瞬间跳得极快,仿佛要挣脱身体,从嘴里跳出来。

    她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会对一个连脸都看不到的人,产生这样的感觉。

    孟欢攥紧手中的包,稳稳心神,走过去低头礼貌地问道,“请问刚刚给我打电话的人是您吗?”

    莫乾脸上没有任何不耐,漂亮的手挥了挥腾起的烟雾,下车对孟欢说:“瑶瑶,让我来接你,请上车吧。”

    孟欢有些为难,如果她坐在后边,好像把他当成司机,如果坐在前边,不知道他会不会介意?他的女朋友会不会介意呢?

    孟欢并没有纠结多长时间,莫乾十分绅士地为她打开副驾驶。

    莫乾不是个会主动挑起话题的人,孟欢又满腹心事不知说什么,一个多小时的车程,两人愣是一句话都没说。

    孟欢眼角扫过莫乾,大约三十左右的年纪,蓄着一头短发,白衬衫的领口微微敞开,性感的喉结若隐若现,有种禁欲美,说不出的撩人。

    衬衫的袖口卷到手臂中间,露出小麦色的皮肤,眼睛深邃有神,鼻梁高挺,嘴唇性感,尤为突出的五官搭配在一起,更是犹如上帝手下巧夺天工的作品。

    这人的长相,正是时下最热门的小狼狗类型,韩希禹或许是脾气像个狼,可孟欢觉得,面前这个男人是真正野狼类型的。

    孟欢的脸渐渐染上淡淡的红,她只看人家一眼,就默默给人家脑补这么多东西,也真是醉了。

    莫乾心里有些烦躁,她就站在台阶上,纱织的衣服随风翩翩起舞,与飞扬的发丝一起莫名的协和。

    那双深邃漂亮的眸子里有几分胆怯,泛着淡淡的忧伤,在长长卷卷的睫毛下,仿佛汇集成河,流入了他的心里。

    腾起的烟雾缭绕,缱绻在孟欢白皙的脸庞上,幽绝燕燕,说不出的漂亮。

    莫乾是第二次这么仔细观察一个异性,第一次是苏若瑶。

    那时的苏若瑶,漂亮得像个洋娃娃,又软糯又乖巧,可谁能想到精致如她,竟然会是个调皮鬼呢?

    在美国时,两人一起学习武术,她能把所有人折腾得找不到北。

    后来,她生下糖糖,莫乾经常帮她处理被狗仔拍到的照片和视频,尤其是韩希禹搬去洛杉矶,和瑶瑶做邻居后。

    被拍更是成为家常便饭,莫乾干脆搬到苏若瑶周围保护她,才免于被拍。

    可面前的女孩子呢?

    想到慕景琛和他在电话里讲述的事,莫乾猜到她就是故事里的主角,那个被男朋友威胁的女孩。

    莫乾心里莫名地难受,怎么会有人忍心伤害她呢?

    慕景琛将苏若瑶抱上副驾驶,将轮椅装好,驱车朝商场出发。

    他们总要制造些热度,让对方伸出爪子,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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