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有点远。”
两个穿着灰色军装,戴着军小帽,臂章上一个身背斗笠、左手持枪右手指向前方的战士,左下角标着“抗敌”二字,帽徽是青天白日十二角星。“证件呢?”
张爱国下了马,掏出身份纸。
“从滁州过来的?”
“小鬼子占了滁州,我从西边绕过来的,好在小鬼子停下不动。”
“怎么不翻过大别山直接去武汉?”
“山高林密,野兽多,太危险。”
“老乡,你这体格可以,不当兵,可惜了。”
草,当个大头兵,自己图啥。
“长官,实在是对不住啊,我还有老娘赡养,放心不下啊。”
士兵和和气气,没有什么不耐烦,更不会甩脸子,拿着你当亲人。
“告诉他,咱们是哪部分的?”
“国民革命军新编第四…”
他们手中拥有的土豪劣绅浮财不少,生意倒是可以做。
心里虽然浮想翩翩,脸上却没有流露出任何表情,一副老实人面相。
“老乡,要不要跟我们去看一下,我们是抗日的队伍,看一下我们的训练。”
“长官,我还是想去上海,能不能以后再去看看,早就听说过你们,说是为民众的部队。”
话一出口,张爱国立即后悔,从心底冒出的该死认同感,圈子里摸爬滚打几年,好的坏的都深有体会。
“看来老乡对我们很熟悉嘛,更应该去瞧瞧。”
对面的衣服区分不出阶层,现在讲究的是基层中官与兵相同。
草,这该死的气质,化妆易容都挡不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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