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天日可鉴啊!”

    吴祥闻言笑了笑,然后拍了拍宁管家的肩膀道:“这个我自然知道,不然我也不会让你做我的管家。”

    “好了,时间不早了,我们也该回去了!”

    宁管家被吴祥吓出了一身冷汗,他连忙点头说道:“好好好,咱们走!”

    开玩笑,在吴祥这种人手下干活,又有几个不敛财的呢?只不过,有的人知道收敛,有的人不知收敛罢了。

    就这样,二人离去。

    工厂的房顶之上,刘凌眺望着二人离去的背影,对身后的刘广四说道:“都按着我说的说了?”

    “说了,那两个傻X信的真真的。”刘广四满脸憨笑,然后他又摸了摸怀中说道:“东家,那银子……”

    刘凌微微一笑道:“那银子算是你挣得,你便收着吧!等事情办成了,我再给你一百两!”

    听到这话,刘广四立刻喜笑颜开:“好好好,东家,我今后跟定你了!”

    说罢,刘广四屁颠屁颠的走了。

    一旁的刘茂则有些担心道:“如此说来便是给了他二百两银子了,到时候他会不会……”

    显然,刘茂担心刘广四有了钱之后便不好控制了。

    刘凌眼中也闪过一抹凝重。

    就用人来说,老实的人往往没什么能力,而且性格上大多也都比较胆小,难以有什么大的作为,放在比较容易守成的职位上还行。

    开疆拓土还是要用一些奸猾的人,这种人往往胆大心细,而且冲劲十足。

    若是将他们用好了,必定能成为手中的一把利刃。

    但若是用不好,这些人同样会成为利刃,不过是那种第一刀便扎向自己的噬主利刃。

    若是个能力一般的管理者,并且局势太平,只需稳扎稳打的话。

    管理者必定会重用前者,远离后者,这样能够做到不求有功但求无过。

    但刘凌却不是那种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人,他所需要的是急剧扩张的势力,以此来站稳脚跟,所以便不得不动用使用第二种人了。

    当然,刘凌敢用,他便有信心能够将其掌控在手中,于是,他沉声说道:“没事,之后我再找个机会敲打敲打他便是了!”

    刘茂闻言这才点头。

    撂下了刘广四的事情,紧接着,刘凌便头疼了起来。

    刚才他让刘广四对吴祥传话,说七日之后再来,除了故意吊对方的胃口,让对方对那仙人有更多的崇敬之心之外。

    更重要的原因便是,目前刘凌一时间找不到那仙人的真正人选。

    按着刘凌的计策,是假借仙人之手,将那吴祥的所有家产全都骗个精光。

    但诈骗这种事,并非是一般人能干的。

    不仅需要才思机敏,还要能言善辩,最重要的是还要会两把手艺,同时形象上也要说得过去。

    不敢说仙风道骨,鹤发童颜,起码也要有个道士的样子。

    村子里的人就不说了,一个个皮肤又黑又皱,一看就是半辈子在土地里刨食吃的庄稼汉。

    其他人刘凌就更想不到了。

    之前让林家兄弟客串一把,那纯属是因为对方是刘广五,再加上当时是晚上。

    这二愣子估计也没看清便被吓跑了,可如今面对的可是吴祥这个老狐狸。

    就算前面的戏配角铺垫的再好,可若是主角上场,三下两下便缴了枪,那也是白费劲。

    当然,刘凌扪心自问他是有这个能力忽悠的,但只可惜他本人和吴祥打过几次照面了,对方一眼便能认出来。

    而若是临时从外面找人来,能不能成功且不说,但是保密这一项,便难以通过。

    万一对方吃完东家吃西家,走露了风声,到时候前功尽弃不说,还丧失了一个一夜暴富的机会。

    就在刘凌绞尽脑汁思索人选的时候,便见一匹快马向着村子内疾驰而来。

    马上之人正是林岳。

    还未等刘凌走下工厂的屋顶,便见林岳勒马停了下来,随后大声道:“凌儿,不好了,赵姑娘走丢了!”

    刘凌闻言一个趔趄差点从房上掉下来!

    “啊!赵玲绮走丢了!”

    这时,刘凌才想起来早上的时候,赵玲绮离家出走的事情,他一拍脑门骂道:“这死妮子,真特大爷的不省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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