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爷未见过江南之美不假,但身为边将之后,小爷曾随家父亲临玉门关血战的战场!

    那一战,大周派出五万精兵驰援。

    边军死伤过九成,黑甲被血泡成红甲,先锋战死,将军断臂!

    当小爷见到无数官兵的第一眼起,这首诗便已在我的脑中成型了。”

    唐稷屏息凝神,旋即从桌上拾起一支毛笔,见手边无纸可用,他便直接题字于木桌之上!

    不过,他题字挥笔的气势却完全不如李霜月。

    因为刚穿越过来,前身又是一个不学无术的纨绔,这也就导致了唐稷连毛笔都只能将将握住。

    而呈现在桌面上的毛笔字就更不用说了,每个字都像是一条备受虐待的毛毛虫,软趴趴的毫无生气可言。

    与李霜月的狼毫笔墨相比,简直是天差地别。

    “纨绔,你还是回去好好练练字再出来吧。”

    李霜月站在擂台之上,俯身下看,不禁偷笑几声。

    可就在此时,唐稷却猛然落笔拍桌,一滩墨渍赫然出现于众人眼前!

    “这便是小爷题的诗!”

    话音落罢,周围的一众书生纷纷围了上去。

    李霜月也在擂台之上不断探头查看。

    可仅是一个照面的功夫。

    那群围观看诗的书生,却在瞬间安静了下来!

    而李霜月在勉强认清了唐稷的笔迹之后,更是被桌面上的这首边塞诗,吓得一屁股坐在了地上!

    “青海长云暗雪山,孤城遥望玉门关。

    黄沙百战穿金甲,不破楼兰终不还!”

    一名书生双手颤抖的拄着桌子,在读完这首诗后,他早已泪流满面了。

    而酒楼内所有听到了这首诗的客官、舞女,也都不禁流下了两行清泪。

    京城北拒边塞不过数百里之远,这些看客当中就有不少是从边塞流亡过来的。

    大周王朝立国百余年,大周百姓就没有一天不生活在北漠铁骑的恐惧之下。

    奈何朝廷没有良将,军营没有精兵,敌强我弱的态势让大周皇室愈发懦弱!

    可面对那群嗜血残暴的敌人,大周百姓又何尝没想过奋起反抗?

    只不过在绝对的实力面前,在上万件铁甲精骑的面前,他们这群拿起锄头以命相搏的农夫又算得了什么?

    背井离乡,才是他们这群平民百姓逃离苦海的唯一办法啊!

    但如今。

    每一个心中怀有家国的大周子民,都被唐稷所题的这首诗,激起了心中的千层爱国情!

    一介纨绔都有不破楼兰终不还的宏念,他们又差在哪儿!

    诗音暂毕,酒楼内鸦雀无声。

    没有人称赞唐稷的诗词,因为他们的赞歌,都已经化成了两行清泪,顺着脸颊摔在了地上!

    酒楼内所有人,包括那几十个书生秀才,纷纷朝着唐稷作揖鞠躬。

    他们敬的不是唐稷这个纨绔,而是他所作此诗的精神!

    “怎么...怎么可能,你怎么能作出这样的诗来......

    你不是他们口中的天生脑疾的纨绔恶少么......

    这诗莫不是你从哪本无名古籍上摘抄来的吧,除非你能现场为你的诗题诗名,否则就算认输,本小姐也不服!”

    李霜月咽了咽口水,整个人也被惊的不行。

    而唐稷见此只轻摇折扇,口中缓缓道:“小妞,你把耳朵竖起来听好了,此诗名为大漠从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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