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呜~”
狼王仰天长啸,随后从狼群中走出。
从它的骨架来看,这是一头非常高大的狼,只可惜身上并没有挂太多肉。
狼王非常痛恨人类。
它想不明白,都躲到深山老林子里了,为何还会有人类出现。
砍伐树木,拔掉野草,见什么吃什么,不仅吃属于狼的猎物,也吃狼!
大量大量动物被人类获取,他们就好像吃不饱的怪物,永远不知道满足。
别说狼了,连虎豹都被端上了餐桌。
人类也无愧于恐怖直立猿的称号,就算是用石器,只要数量够多,面对大象也敢上前一试,付出一定代价后就能将其拿下。
说白了,农耕养活了大量人口,一但农耕模式崩溃,变成采集模式为主,几个山头能搜集到的一切食物,对于一郡百姓而言也不过是杯水车薪罢了。
饥荒之地,千里平原树木树皮都被啃光,寸草不生的场景,就是单靠采集模式无法维持庞大人口所导致的。
饿疯了的人,哪里还会顾什么环境,顾什么万物生灵,哦,是顾了,是光顾着把万物生灵往自己嘴里塞,逮着什么吃什么。
狼王眼看着赖以生存的环境被破坏,看着族群因为缺乏食物而消亡,于是将矛头对准了造成这一切的源头——人。
你吃我,我吃你,这很合理。
通常情况下,食肉动物是不会对比它体型还大的动物下手的,因为这会导致受伤的概率大大增加,受伤过重,会造成伤口感染,流血过多等各种因素,加速死亡。
所以能挑软柿子捏,还得挑软柿子。
于是乎,狼王专挑难民下手,遇上那些装备大量武器的人见着就跑。
就这么的,光靠吃人肉,它的族群不仅存活下来,还发展壮大了。
原本张翠翠一家就是他们新选择的目标。
但没想到会引来野狗群,爆发了一场巨大的冲突,狼王只能叼着狗尸回去当晚饭,但吃人肉吃上瘾的它,感觉还是人肉香。
于是第二天,它又在追击过张翠翠一家的地方附近搜寻,看看能不能遇到落单的人类,结果人没找着,人骨头倒是找到很多。
就在狼崽子们叼着人骨玩耍时,陈胜拉二胡的声音从远方传来。
狼王不懂得共情,也不懂艺术,但它知道,只要是自然界发不出来的古怪声音,那十有**是人搞出来的。
于是,它带领着族群,朝声音的源头赶去。
果然,不出预料地碰上了一群软柿子。
“完了,都完了!”
张方握着手里的菜刀,两股颤颤。
狼王带领的狼群数量大概在三十头左右,如果食人者小队刚才没有作死冲小庙的话,那还是有把握将这些狼变为盘中餐的。
但现在倒下十几个人,剩余的心态大崩,只顾着跑,一点士气都没有,不团结起来,只会被狼挨个咬死。
狼王目光紧紧盯着张方手里的菜刀。
它深知人类的可怕,好多同类就是被人类的武器杀死。
但眼前这个人类看上去并不强,且他带领的族群伤亡过半,用鼻子稍微一嗅就能闻到空气中弥漫的血腥味。
狼王此刻在权衡利弊,考虑到底要不要捏这颗柿子,可就在这时……
“汪汪汪!”
狗叫声响起。
黑暗里又出现了三十多双眼睛。
“有意思。”
陈胜听到狗吠声,忍不住笑了。
他还以为这狗群碍于狼群所在,不敢来了呢。
这下好了,方圆十里内,除人之外,两最大的食肉动物群聚集小庙前,它们到底会如何选择呢?
是先干上一架,分出胜负后再决定猎物的归属,还是……
“汪!”
“呜~”
狗王和狼王十分默契地选择了合作,一起猎杀人类!
在它们内心深处,还是觉得人类威胁最大,必须先除之!
之前狗群和狼群起冲突,纯粹是因为僧多粥少。
现在三十多号人,完全够分了!
“吼!”
狼与狗,对上了人群。
它们很聪明,对倒在地上哀嚎的人不管不顾,优先解决还能跑的。
于是乎,剩下十几号人,平均每个都分到了两狼两狗。
张方则最倒霉,他将面对狼王和狗王的双重夹击。
“老马,去关门,别让不开眼的闯进来。”
陈胜喊道。
“嗷咦?”
老马望着早已被劈成柴火烧的门板,很是无语地瞪了一眼陈胜,然后起身慢步到门口又卧下,当做门板,开始津津有味地看起狼和狗吃人。
哎呀,那边的狗,你咬屁股干什么,那地方肉多抗伤,咬半天人还活蹦乱跳的,还不如狼崽子聪明,知道咬前面的,一击致命!
对对对,要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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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王仰天长啸,随后从狼群中走出。
从它的骨架来看,这是一头非常高大的狼,只可惜身上并没有挂太多肉。
狼王非常痛恨人类。
它想不明白,都躲到深山老林子里了,为何还会有人类出现。
砍伐树木,拔掉野草,见什么吃什么,不仅吃属于狼的猎物,也吃狼!
大量大量动物被人类获取,他们就好像吃不饱的怪物,永远不知道满足。
别说狼了,连虎豹都被端上了餐桌。
人类也无愧于恐怖直立猿的称号,就算是用石器,只要数量够多,面对大象也敢上前一试,付出一定代价后就能将其拿下。
说白了,农耕养活了大量人口,一但农耕模式崩溃,变成采集模式为主,几个山头能搜集到的一切食物,对于一郡百姓而言也不过是杯水车薪罢了。
饥荒之地,千里平原树木树皮都被啃光,寸草不生的场景,就是单靠采集模式无法维持庞大人口所导致的。
饿疯了的人,哪里还会顾什么环境,顾什么万物生灵,哦,是顾了,是光顾着把万物生灵往自己嘴里塞,逮着什么吃什么。
狼王眼看着赖以生存的环境被破坏,看着族群因为缺乏食物而消亡,于是将矛头对准了造成这一切的源头——人。
你吃我,我吃你,这很合理。
通常情况下,食肉动物是不会对比它体型还大的动物下手的,因为这会导致受伤的概率大大增加,受伤过重,会造成伤口感染,流血过多等各种因素,加速死亡。
所以能挑软柿子捏,还得挑软柿子。
于是乎,狼王专挑难民下手,遇上那些装备大量武器的人见着就跑。
就这么的,光靠吃人肉,它的族群不仅存活下来,还发展壮大了。
原本张翠翠一家就是他们新选择的目标。
但没想到会引来野狗群,爆发了一场巨大的冲突,狼王只能叼着狗尸回去当晚饭,但吃人肉吃上瘾的它,感觉还是人肉香。
于是第二天,它又在追击过张翠翠一家的地方附近搜寻,看看能不能遇到落单的人类,结果人没找着,人骨头倒是找到很多。
就在狼崽子们叼着人骨玩耍时,陈胜拉二胡的声音从远方传来。
狼王不懂得共情,也不懂艺术,但它知道,只要是自然界发不出来的古怪声音,那十有**是人搞出来的。
于是,它带领着族群,朝声音的源头赶去。
果然,不出预料地碰上了一群软柿子。
“完了,都完了!”
张方握着手里的菜刀,两股颤颤。
狼王带领的狼群数量大概在三十头左右,如果食人者小队刚才没有作死冲小庙的话,那还是有把握将这些狼变为盘中餐的。
但现在倒下十几个人,剩余的心态大崩,只顾着跑,一点士气都没有,不团结起来,只会被狼挨个咬死。
狼王目光紧紧盯着张方手里的菜刀。
它深知人类的可怕,好多同类就是被人类的武器杀死。
但眼前这个人类看上去并不强,且他带领的族群伤亡过半,用鼻子稍微一嗅就能闻到空气中弥漫的血腥味。
狼王此刻在权衡利弊,考虑到底要不要捏这颗柿子,可就在这时……
“汪汪汪!”
狗叫声响起。
黑暗里又出现了三十多双眼睛。
“有意思。”
陈胜听到狗吠声,忍不住笑了。
他还以为这狗群碍于狼群所在,不敢来了呢。
这下好了,方圆十里内,除人之外,两最大的食肉动物群聚集小庙前,它们到底会如何选择呢?
是先干上一架,分出胜负后再决定猎物的归属,还是……
“汪!”
“呜~”
狗王和狼王十分默契地选择了合作,一起猎杀人类!
在它们内心深处,还是觉得人类威胁最大,必须先除之!
之前狗群和狼群起冲突,纯粹是因为僧多粥少。
现在三十多号人,完全够分了!
“吼!”
狼与狗,对上了人群。
它们很聪明,对倒在地上哀嚎的人不管不顾,优先解决还能跑的。
于是乎,剩下十几号人,平均每个都分到了两狼两狗。
张方则最倒霉,他将面对狼王和狗王的双重夹击。
“老马,去关门,别让不开眼的闯进来。”
陈胜喊道。
“嗷咦?”
老马望着早已被劈成柴火烧的门板,很是无语地瞪了一眼陈胜,然后起身慢步到门口又卧下,当做门板,开始津津有味地看起狼和狗吃人。
哎呀,那边的狗,你咬屁股干什么,那地方肉多抗伤,咬半天人还活蹦乱跳的,还不如狼崽子聪明,知道咬前面的,一击致命!
对对对,要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