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嗷呜呜呜……”
寸草不生的荒郊野岭,野狼的哀嚎声此起彼伏。
北州战乱不断,百姓无暇耕地,全顾着逃命。
当粮食迎来短缺之时,便只能向山林里索取一切物资。
泥土,草根,树皮,那都是好东西。
现代生活在富裕下的孩子们,对于电视剧里的大灾荒总是感到疑惑。
他们觉得很奇怪,为什么不去林子里觅食,看那绿油油的茂盛丛林,就算抓不到什么鹿,狍子,也能逮些昆虫,挖些野菜来吃吧。
但事实上,这种观点与何不食肉糜无异,也怪不得小朋友们会产生这样的想法,因为电视剧终究只是电视剧,哪怕演得再像,也无法百分之百还原大饥荒时候的样子。
什么茂盛的林子,什么草长莺飞。
饥民所过之处,保证比蝗虫啃地还干净,蝗虫吃得了的草他们能吃,蝗虫吃不了的树皮他们也能吃!
能做到赤地千里的不止是旱魃,还有成百上千万的饥民!
把光溜溜的树砍下用来煮树皮,野草野菜?早在第一波饥荒时都被人薅走了,你眼中之所以能看到一抹绿,要么是饿得眼睛发绿,要么是眼前的这抹绿已经有人用命证实了它不能吃!
至于吃了这抹绿倒下的家伙在哪里?
他正在人家的锅里呢!
诺,跟着树皮一块煮的就是他了。
人是理智上限最高的生灵,当他们都被逼得同类相食的时候,这周围已经没有任何能吃的了!
这周边的野狼野狗,会比人更早踏上只要是肉都可吃的厮杀之路。
因为人将它们的生存空间极大地挤压了,栖息的林子,灌木,被吃,被当做柴火烧,逼得它们出来和人抢地盘。
于是乎,整片区域的主题便只剩下了吃吃吃。
不是吃,就是被吃,谁也逃脱不了这等命运。
张翠翠抱着儿子铁蛋,往四周望去,希望能找到一棵歪脖子树,这样万一狼群闻着味儿来了,也能爬上树躲避。
这树至少得有碗口那么粗才行,不然那帮畜生逼急了,甚至会啃噬树干逼他们掉下来,树也得高些,至少不能让狼跳起来能咬到她娘俩。
只是……即便有这样的救命树,我和儿子还有力气爬上去吗?
张翠翠心里有些绝望。
她和儿子已经三天没有吃上一口正经饭了。
原本她和自家男人是跟着百十来号流民群走的,说是北边大贤良师正在招兵买马,只要投靠了,就能供他们一口吃的,保证饿不死。
于是他们走啊走,一连走了三天,连三十里路都没走到。
他们太饿了,肚里空空,又哪来的力气赶路呢?
一路上还不断有人倒下,直到后面,领头几个相对来说比较壮的,他们看着倒下的尸体,眼里泛着绿光,喉头一上一下干咽着。
张翠翠的男人是个机灵之人,他察觉出了不对,在众人彻底疯狂之前,带着家人悄悄离开了流民群。
有的人还在坚守底线,认为人不能,至少不应该。
而有的人,却已经彻底放开,将别人视为盘中餐。
那群流民的最终结局如何,张翠翠并不知道。
但他们一家子的结局却是有些悲惨。
脱离大部队没多久,他们实在饿得不行,就在此时,他们听到了狼嚎声,张翠翠的男人是个猎户,他不忍心看到儿子行将饿死,于是便决定冒险,模仿兔子叫声,将野狼吸引过来。
他知道,狼这种生物,它一般听到猎物的动静不会倾巢而出,反而会先派一两只先锋过来探查,等确认无误后,才会倾巢而出。
男人先模仿兔子叫的声音,然后躺在地上装死,果不其然吸引到一只野狼,随后用手里的石头砸死了这野狼。
没有锅,也没有柴火,甚至连把像样的刀都没有。
男人把石头砸成石刀,划开野狼的皮毛,一家三口就这么茹毛饮血地生吃起来。
“吃,赶紧吃,先吃五脏!”
脏器的肉最嫩,最好下嘴。
男人知道他们的时间不多,他甚至不打算将狼尸带走,因为其散发出的血腥味,会将方圆数里之内的肉食动物都吸引过来,他们一家三口守不住这肉,不如留在原地,等狼群过来时,也能拖延几分。
只是男人没有预料到,他们饿,狼更饿!
狼王等不及小弟回来报信,一闻到血腥味儿,立马就带着狼群朝这里奔来。
尽管男人已经很小心警惕,挖了狼尸的内脏,在吃了一点,确保有力气跑路后,立马带着老婆孩子和剩下内脏跑路,但两条腿的终究跑不过四条腿。
狼王没有被地上的狼尸诱惑,反而铁了心要吃了这一家子。
哪怕男人将身上的狼内脏全扔了,也依旧被追杀。
于是乎,惨剧发生了。
前一刻,他们一家子还在吃狼,后一刻,狼就要来吃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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寸草不生的荒郊野岭,野狼的哀嚎声此起彼伏。
北州战乱不断,百姓无暇耕地,全顾着逃命。
当粮食迎来短缺之时,便只能向山林里索取一切物资。
泥土,草根,树皮,那都是好东西。
现代生活在富裕下的孩子们,对于电视剧里的大灾荒总是感到疑惑。
他们觉得很奇怪,为什么不去林子里觅食,看那绿油油的茂盛丛林,就算抓不到什么鹿,狍子,也能逮些昆虫,挖些野菜来吃吧。
但事实上,这种观点与何不食肉糜无异,也怪不得小朋友们会产生这样的想法,因为电视剧终究只是电视剧,哪怕演得再像,也无法百分之百还原大饥荒时候的样子。
什么茂盛的林子,什么草长莺飞。
饥民所过之处,保证比蝗虫啃地还干净,蝗虫吃得了的草他们能吃,蝗虫吃不了的树皮他们也能吃!
能做到赤地千里的不止是旱魃,还有成百上千万的饥民!
把光溜溜的树砍下用来煮树皮,野草野菜?早在第一波饥荒时都被人薅走了,你眼中之所以能看到一抹绿,要么是饿得眼睛发绿,要么是眼前的这抹绿已经有人用命证实了它不能吃!
至于吃了这抹绿倒下的家伙在哪里?
他正在人家的锅里呢!
诺,跟着树皮一块煮的就是他了。
人是理智上限最高的生灵,当他们都被逼得同类相食的时候,这周围已经没有任何能吃的了!
这周边的野狼野狗,会比人更早踏上只要是肉都可吃的厮杀之路。
因为人将它们的生存空间极大地挤压了,栖息的林子,灌木,被吃,被当做柴火烧,逼得它们出来和人抢地盘。
于是乎,整片区域的主题便只剩下了吃吃吃。
不是吃,就是被吃,谁也逃脱不了这等命运。
张翠翠抱着儿子铁蛋,往四周望去,希望能找到一棵歪脖子树,这样万一狼群闻着味儿来了,也能爬上树躲避。
这树至少得有碗口那么粗才行,不然那帮畜生逼急了,甚至会啃噬树干逼他们掉下来,树也得高些,至少不能让狼跳起来能咬到她娘俩。
只是……即便有这样的救命树,我和儿子还有力气爬上去吗?
张翠翠心里有些绝望。
她和儿子已经三天没有吃上一口正经饭了。
原本她和自家男人是跟着百十来号流民群走的,说是北边大贤良师正在招兵买马,只要投靠了,就能供他们一口吃的,保证饿不死。
于是他们走啊走,一连走了三天,连三十里路都没走到。
他们太饿了,肚里空空,又哪来的力气赶路呢?
一路上还不断有人倒下,直到后面,领头几个相对来说比较壮的,他们看着倒下的尸体,眼里泛着绿光,喉头一上一下干咽着。
张翠翠的男人是个机灵之人,他察觉出了不对,在众人彻底疯狂之前,带着家人悄悄离开了流民群。
有的人还在坚守底线,认为人不能,至少不应该。
而有的人,却已经彻底放开,将别人视为盘中餐。
那群流民的最终结局如何,张翠翠并不知道。
但他们一家子的结局却是有些悲惨。
脱离大部队没多久,他们实在饿得不行,就在此时,他们听到了狼嚎声,张翠翠的男人是个猎户,他不忍心看到儿子行将饿死,于是便决定冒险,模仿兔子叫声,将野狼吸引过来。
他知道,狼这种生物,它一般听到猎物的动静不会倾巢而出,反而会先派一两只先锋过来探查,等确认无误后,才会倾巢而出。
男人先模仿兔子叫的声音,然后躺在地上装死,果不其然吸引到一只野狼,随后用手里的石头砸死了这野狼。
没有锅,也没有柴火,甚至连把像样的刀都没有。
男人把石头砸成石刀,划开野狼的皮毛,一家三口就这么茹毛饮血地生吃起来。
“吃,赶紧吃,先吃五脏!”
脏器的肉最嫩,最好下嘴。
男人知道他们的时间不多,他甚至不打算将狼尸带走,因为其散发出的血腥味,会将方圆数里之内的肉食动物都吸引过来,他们一家三口守不住这肉,不如留在原地,等狼群过来时,也能拖延几分。
只是男人没有预料到,他们饿,狼更饿!
狼王等不及小弟回来报信,一闻到血腥味儿,立马就带着狼群朝这里奔来。
尽管男人已经很小心警惕,挖了狼尸的内脏,在吃了一点,确保有力气跑路后,立马带着老婆孩子和剩下内脏跑路,但两条腿的终究跑不过四条腿。
狼王没有被地上的狼尸诱惑,反而铁了心要吃了这一家子。
哪怕男人将身上的狼内脏全扔了,也依旧被追杀。
于是乎,惨剧发生了。
前一刻,他们一家子还在吃狼,后一刻,狼就要来吃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