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离开西街,往驿站的方向去了。

    林渊坚持要跟纪云欢同乘一骑,另外一匹马上的药材已经清空了,悠闲的跟在后头走。

    “这黑灯瞎火的,怎么能让欢儿自己骑马呢,万一摔了可怎么是好?”

    林渊把纪云欢搂在怀里,不放过一丝一毫亲近的机会,“欢儿,你真好!”

    他在纪云欢的侧脸上亲了一口,笑眯眯道:“我就知道欢儿会同意的,这些东西也有你的一份,全都白给出去了,欢儿真大方!”

    “若是在山寨里头,韦叔知道我又干这种吃力不讨好的事情,肯定要骂我浪费东西,但义父说过的,人在江湖,讲究的就是一个义字,义薄云天,劫富济贫。”

    夜已经深了,晚风徐徐吹来,带着丝丝凉意。

    不过林渊的胸膛格外火热,暖和得很,纪云欢往林渊怀里缩了缩,小声呢喃道:“阿渊,我困了,你带我回客栈吧。”

    林渊听到了自己剧烈的心跳声,他的喉咙有些发紧,他的脑子飞快的转动着,难得聪明了一回,试探道:“客栈确实比驿站舒服一些,但客栈里没有空房间了,不如我让兄弟们挤一挤,给你空一间出来。”

    纪云欢缩在林渊怀里笑出了声,“傻子,当然是跟你住一间房啊。”

    林渊的脑袋嗡的一声炸了,耳边都是欢儿娇柔的笑声,等他回过神来的时候,人已经在客栈里头了。

    此处僻静,离驿站不远,客栈不大,总共也没几间房,全都被林渊给包下来了,此时的院子里灯火通明,兄弟们都在整理今晚得到的货物,个个都兴奋极了。

    林渊住的自然是最好的天字一号房,名字起得极好,不过也就是一厅一室的小屋子,外头多了个用膳的厅堂罢了。

    纪云欢靠在林渊怀里迷迷糊糊的睡了一路,她被林渊抱进了屋子里,外头窸窸窣窣的,不知道挤了多少看热闹的人。

    林渊黑着脸出去,拎起藏在窗户下头的一个手下,随手就扔到了院子里的马草堆上。

    “都给老子滚出来!看什么看?再看把你们眼睛都挖了!今晚谁敢靠近天子一号房,别怪老子不客气,老子的杀猪刀快得很,到时候缺胳膊少腿的,你们自己掂量掂量。”

    房梁上,树梢上,甚至门口的水缸里……陆陆续续钻出了许多人。

    林渊一脚踹过去,气得火冒三丈,“滚滚滚!你们这点三脚猫功夫,瞒不住老子的。”

    一群土匪连滚带爬的走了,玩归玩,闹归闹,老大真的发起火来,他们也不敢放肆。

    还是有胆子大不要命的,一边跑还一边喊:“春宵一刻值千金,兄弟们祝老大早生贵子,夜夜做新郎!”

    林渊的脸黑了又红,很是精彩。

    闹腾了这一番,纪云欢也清醒了,她觉得身上脏得厉害,高婶送来了热水,她舒舒服服的洗了个热水澡。

    林渊向来不讲究这些,天为被地为席,三五日不洗澡也是有的,但他知道欢儿爱干净,便仔仔细细的把自己洗干净,又认真的刮了胡子,确定身上没有一点脏东西了,才进了里屋。

    纪云欢坐在桌前,穿着单薄的寝衣,手里拿着毛笔,不知在写写画画些什么。

    昏黄的灯光下,欢儿肌肤似雪,美得不似凡人,低头的时候几缕发丝飘落下来,晃晃悠悠的,林渊的心也跟着晃晃悠悠的。

    空气里飘荡着墨香,林渊并不讨厌这样的味道,他拿出了自己这辈子最温柔最文雅的模样,生怕惊到了眼前的美景。

    “欢……欢儿,咱们……咱们就寝吧。”

    纪云欢抬眼看向林渊,林渊这厮就穿着一条到膝盖的短裤,坦坦荡荡的赤裸着上半身,离近了看,每一寸肌肉结实饱满,充满了力量和美感。

    林渊身上有很多伤疤,大大小小的,平日里林渊瞧着黑不溜秋的,脸和手臂都是小麦色,身上的皮肤居然还挺白,显得那些疤痕格外明显。

    林渊豪放惯了,袒胸露背都是常有之事,他第一次觉得自己身上的疤痕有些难看。

    他抬手盖住了肚子上最狰狞的一道疤,紧张道:“欢儿你别怕,等回去之后,我就找赤脚大仙拿几服药擦一擦,一定把疤痕消了,我知道你嫌我黑,以后我一定养白,你喜欢什么样,我就能变成什么样。”

    “咕噜~”林渊的肚子忽然叫了一声,奔波了大半夜,打打杀杀的,他饿了。

    林渊的脸更红了,纪云欢噗呲一声乐了,“都说女为悦己者容,你们男子也一样嘛。”

    “高婶做了鸡汤面,我已经吃过了,你先去吃一碗,我还差几张没写完,等我写完了,咱们就就寝好不好?”

    纪云欢一开口,林渊就没有不同意了,乐呵呵的就去吃面了。

    纪云欢把写好的纸张摊在桌上晾干,等明日用线串起来,就成了一本书,勉强也算能用了。

    林渊囫囵吞枣的吃完面就急吼吼的冲进来,纪云欢已经躺在了床上,身上盖着客栈统一的灰色棉被,露出了大半个白皙的肩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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