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二下午,小雨。

    公寓里静悄悄的。

    胡一菲去学校上课去了、林宛瑜则是打扮的漂漂亮亮的,跟曾小贤一起去参加【咸菜粉丝团】的线下聚会去了。

    咸菜粉丝团,就是曾小贤的粉丝团。

    大家的生活都挺多姿多彩的。

    李苏下午也不在公寓里,而是撑着伞,来了爱情公寓小区旁边的橡树书店里看书。

    李苏本意是想来看配音专业书籍刷配音技能的,但,凑巧橡树书店今天上午新进了一批小说图书,于是……配音技能下次再议,李苏这个昏君决定要宠幸这一批新进的小说图书。

    枯燥的专业书籍哪里比得上情节跌宕起伏的小说呢?

    李苏在橡树书店里看书,一直看到下午六点左右,直到气势汹汹的胡女士找到书店里来,揪着李苏的耳朵,李苏这才从书中醒了过来。

    “几点了都!还不回家!”

    这话挺让人误会的,反正一旁的书友们脸上都带着姨母笑看着李苏。

    “答应我的事情,你不会忘了吧?”

    “没忘没忘,参加聚会嘛。”李苏站起身来,抻了抻脖子,然后慢悠悠的去还书。

    胡一菲则是个风风火火的急躁性子,一直在旁边催促着李苏——书店里的所有人都一脸姨母笑,目送着这对性格截然相反的“情侣”出了书店门。

    差不多下了一下午的雨已经停了,但由于是阴雨天的缘故,所以街道上看着很是昏沉朦胧。

    回到公寓后,胡一菲回了自己的房间,利索的打扮好了自己,并换好了衣服——胡女士一头长发披肩、一抹烈焰红唇、一袭火红色的无袖挂脖雪纺衫、一条白色的铅笔裤被她那紧致修长的腿给撑的熨帖至极。

    胡女士虽然打人生疼,但身材着实火辣性感。

    “不是,你就打算穿这身去参加我的同学聚会?”

    胡女士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看看李苏这身打扮!头发乱糟糟、一件白T恤、一条休闲裤!

    大哥!你男大学生啊?!

    你知不知道,你接下来要参加的是一场互相评头论足、明里暗里互相攀比炫耀的同学聚会啊!

    给老娘拿出一点职场精英男的气质出来啊!!

    李苏被胡女士给勒令着,回房重新换了身衣服。

    李苏换了身范思哲的定制西装,这是原主身为魔都交响乐团首席男高音时所穿的衣服。

    “不错不错。”胡女士围着李苏打量了一圈。

    李苏和胡一菲两人站在一起,还真有一种职场精英夫妇的感觉。

    在某一瞬间,胡女士甚至有点动摇——她未来的伴侣也不一定非要比她强壮或是比她聪明嘛,如果有李苏这么帅,那也不是不可以接受啊。

    ……

    李苏骑着二手川崎,载着胡一菲来到了聚会地点,下车后,李苏脱下了自己的西装外套,披到了胡女士的身上。

    今天是阴雨天气,虽然现在雨已经停了,但是空气还是十分湿润,气温也不高。

    身穿无袖挂脖雪纺衫的胡女士坐在机车后座,胳膊都被风给吹红了,还起了一层鸡皮疙瘩,这有点影响胡女士的美丽——于是李苏十分绅士的把自己的外套借给了胡女士。

    这让胡女士看向李苏的眼睛里,首次带了点娇羞的意味,但转瞬,“还不是你没本事买不起四个轮子的车?否则至于冻到老娘吗?”

    “得得~我的错。”配合胡女士演出的李苏。

    李苏今晚的人设是,爱老婆、听话、耙耳朵;胡一菲的人设则是本色出演,霸道且野蛮。

    对于这种“龟男”人设,李苏有心不想演,但胡一菲说如果不配合演出的话,那李苏就脱裤子吧,她要“以牙还牙,以眼还眼”的看回来。

    别看胡女士是个大大咧咧的性子,但对于昨晚李苏把她给看光了的这件事,很明显她还是耿耿于怀的——而这也是李苏为什么愿意演“龟男人设”的原因,让她出口恶气嘛。

    唉,今晚胡一菲是女皇,而李苏这个宠幸小说图书的昏君则是沦为了小李子,这可真是天道好轮回,苍天饶过谁啊。

    胡一菲的初中同学聚会在皇冠假日酒店举行。

    两人进去后,立马就吸引了一大片目光,毕竟胡一菲以前就是学校里的风云人物,且她今晚这身上红下白、身披李苏西装外套的造型也着实吸睛夺目,很有一种大姐大的气场。

    李苏倒也并不显得局促,他跟在胡一菲的身旁,闲庭信步的走着,期间,他还在餐桌上拿了一份纸杯蛋糕吃了起来。

    “我们的小白兔来了!”

    “小白兔成女神了!”

    有人起哄。

    李苏差点没绷住,胡一菲还有小白兔这种绰号?

    胡一菲暗戳戳的拧了李苏一记,有意见?

    胡一菲初中的时候,身材比较娇小,整个人的皮肤又很白,又是出了名的运动健将,简直是“静若处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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