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较而言他进城以后就写的逊色些,是不是因为陆遥非常熟悉农村生活的缘故?

    有这种可能。

    在这個没有网络,查阅资料非常不方便的年代,作家个人生活体验往往是写作的主要源泉。

    秦省这边,像陆遥陈中时等,常年生活在农村,所以他写的基本上都是以农村生活为基础。

    贾平娃是个另类。

    早年写《商州初录》《商州又录》写的是老家风土人情,后来就写了长篇小说《废都》,写的是西京这座古老城市的人生百态,说明他适应城市生活能力很强。

    虽然有些争议,但写的也不错。

    方明华正想着着,就看到陆遥匆匆走了过来。

    “哎呦.....小方,我一觉睡到现在起来,以为你下班了,没想到你真没走。”

    “你写的小说我看入迷了,忘了时间。”方明华回答道。

    “呵呵.....看完没有?感觉怎么样”陆遥又问道。

    方明华沉思了下,想组织下语言,突然听到肚子咕咕叫,于是就说道:“陆大哥,你吃饭了没?”

    “还没,茗茗(陆遥的女儿)被她妈带着街上玩去了,我回去热点剩饭。”

    “我也没吃,走,下馆子去!我请你吃羊肉泡。”方明华笑着说道。

    “这多不好,你借给我钱买烟,还请客吃饭。”陆遥显得不好意思。

    “嗨.....这就是小事,如果你过意不去,下次你请!,走,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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