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3章 奠基之石(1/4)
方霹喝了口茶,继续道:“完贞观一朝的君臣关系,接着李世民的文治。他的文治一点也不逊色于他的武功。我挑知道的一些吧。
在制度上,李世民继承和优化了隋朝的三省六部和科举制度,开创了一台三院的监察体制,鼓励谏官对皇帝提出批评。贞观时期,谏官的地位和权力得到了大步提升。
隋朝的科举仍需要五品以上官员推荐,优秀的寒门子弟依然是入仕难。但到李世民时代,普通百姓可以投碟自荐。
投碟自荐就是不问出身,不问贫富,真正做到英雄不问出处。
贞观年间的科举分常举和制举两种。制举就是不定时间,不定类别的考试。具体考什么主要看李世民的需求。
比如,李世民今年觉得水利部缺乏人才,就下诏考水利专业;后年可能就考盾牌制造专业的。这叫制举。
常举就是固定时间和固定科目的考试。李世民在隋的基础上加了四科,共六科。
内容包括数学、文历法、国政方针、法律、诗文、经义(左氏春秋等十多种经书)、策论等方面。后来又加了武举。
因此,唐朝开始陆续出现寒门状元,改变了以往士族门阀独霸仕途的局面。
可以,隋唐时期的科举制度真正做到了为国家选拔人才,为寒门子弟开了一条新路。
但科举制度到了明朝的时候就发生了巨大改变。一是考试的内容变得极窄,只考朱熹的着作。凡是和朱熹思想不一致的,全部淘汰。
二是格式极其固化。考生写的文章必须要有八个部分,少一段都不校而且每一段都有固定的格式。有些段落要求必须要有排比句、对偶句。
这种文章写出来后,粗一看确实很美观,读起来琅琅上口。但认真一看,大多是废话,全是为了凑够字数编出来的。善于玩文字游戏的,常常能中举。
贞观年间,由于科举考试的多样化,加上李世民大力发展官学,教育之风盛校主管国家教育的最高机构叫做国子监。
贞观年间,国子监设置的课程主要有国子学、太学、四门学、律学、书学和算学;而到了明朝起,国子监只教朱熹学。
应该,社会越发展,分工就越多,教育的学科也应该越多。但到明朝之时,教育学科却越来越窄,连数学、法律等学科都没有了。怪哉!
在用人上,李世民真的是做到了不拘一格,敌对阵营的,草根阶层的,可用之人都用。甚至外国人,在唐朝也可以当大官。
如李建成死后,李世民继续启用他的头号爱将薛万彻。大臣们提出反对,认为薛万彻为建成爱将,不可带兵,恐生变故。
李世民力排众议,坚持委以重任。薛万彻深感大恩,竭心殚力,屡建奇勋。特别是在赤水源一役,独率轻骑深入敌军 ,大破柱王。
贞观一朝,李世民对人才可谓是求贤若渴,除了开科选才,还曾先后5次颁布求贤诏令。
在吏治上,李世民非常重视官员的考核,而且基本上做到了依法治吏。
在中国古代皇帝中,以人治代替法治的现象比比皆是。
比如,官员张三贪腐,但情节不严重,依法当判刑入狱三年,但皇帝那心情不好,大笔一挥——当斩。于是张三就被斩了。
又如官员李四也是贪腐,情节恶劣,依律当斩。但是李四有门路。皇帝身边有人替他求情,恰逢皇帝那心情不错,大笔一挥——降职即可。
这种人治代替法治就导致国家律法越来越得不到重视。官员们纷纷去走人情,特意讨好皇帝身边人。
但在贞观一朝,李世民基本上做到不随意干预司法公正。他重视法律。
李世民即位后,花了十余年时间,先后颁发了《贞观律》、《贞观令》、《职制律》等法条。
特别在《职制律》中,有关严惩贪污受贿的有23条,占该法条的40%。
当然,李世民也是人,有时也会出现推翻自己所颁布法律的时候。幸好,他比较听得下大臣的意见。
有次,有个官员王二借着职务之便,偷盗官粮。李世民听到这件事后,怒不可遏,下诏处斩。
按照他自己的规定,诏书必须经过门下省复审后,才能正式实施。
可是,门下省的中书舍人张文瓘看了案卷,次日就向李世民提出异议,认为王二虽犯法,但罪不至死。
李世民依然大为恼火,偷盗官粮事关国本,不斩首不足以震慑世人。
一旁的魏征便和李世民争辩起来,法条是陛下定的,应当带头遵守。
今日破例严惩,明日又破例严惩,下官员人人自危,谁敢做事?
最后,李世民做了让步,采纳了魏征、张文瓘的意见,依法判刑。
身为掌握下人生杀大权的专制帝王,如果都按自己喜好来处理事情,那国家法律就渐渐失去了作用。
这种人治现象,在明朝初期过严,造成很多人冤死狱中,而在宋朝初期又过宽,又让很多人逍遥法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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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制度上,李世民继承和优化了隋朝的三省六部和科举制度,开创了一台三院的监察体制,鼓励谏官对皇帝提出批评。贞观时期,谏官的地位和权力得到了大步提升。
隋朝的科举仍需要五品以上官员推荐,优秀的寒门子弟依然是入仕难。但到李世民时代,普通百姓可以投碟自荐。
投碟自荐就是不问出身,不问贫富,真正做到英雄不问出处。
贞观年间的科举分常举和制举两种。制举就是不定时间,不定类别的考试。具体考什么主要看李世民的需求。
比如,李世民今年觉得水利部缺乏人才,就下诏考水利专业;后年可能就考盾牌制造专业的。这叫制举。
常举就是固定时间和固定科目的考试。李世民在隋的基础上加了四科,共六科。
内容包括数学、文历法、国政方针、法律、诗文、经义(左氏春秋等十多种经书)、策论等方面。后来又加了武举。
因此,唐朝开始陆续出现寒门状元,改变了以往士族门阀独霸仕途的局面。
可以,隋唐时期的科举制度真正做到了为国家选拔人才,为寒门子弟开了一条新路。
但科举制度到了明朝的时候就发生了巨大改变。一是考试的内容变得极窄,只考朱熹的着作。凡是和朱熹思想不一致的,全部淘汰。
二是格式极其固化。考生写的文章必须要有八个部分,少一段都不校而且每一段都有固定的格式。有些段落要求必须要有排比句、对偶句。
这种文章写出来后,粗一看确实很美观,读起来琅琅上口。但认真一看,大多是废话,全是为了凑够字数编出来的。善于玩文字游戏的,常常能中举。
贞观年间,由于科举考试的多样化,加上李世民大力发展官学,教育之风盛校主管国家教育的最高机构叫做国子监。
贞观年间,国子监设置的课程主要有国子学、太学、四门学、律学、书学和算学;而到了明朝起,国子监只教朱熹学。
应该,社会越发展,分工就越多,教育的学科也应该越多。但到明朝之时,教育学科却越来越窄,连数学、法律等学科都没有了。怪哉!
在用人上,李世民真的是做到了不拘一格,敌对阵营的,草根阶层的,可用之人都用。甚至外国人,在唐朝也可以当大官。
如李建成死后,李世民继续启用他的头号爱将薛万彻。大臣们提出反对,认为薛万彻为建成爱将,不可带兵,恐生变故。
李世民力排众议,坚持委以重任。薛万彻深感大恩,竭心殚力,屡建奇勋。特别是在赤水源一役,独率轻骑深入敌军 ,大破柱王。
贞观一朝,李世民对人才可谓是求贤若渴,除了开科选才,还曾先后5次颁布求贤诏令。
在吏治上,李世民非常重视官员的考核,而且基本上做到了依法治吏。
在中国古代皇帝中,以人治代替法治的现象比比皆是。
比如,官员张三贪腐,但情节不严重,依法当判刑入狱三年,但皇帝那心情不好,大笔一挥——当斩。于是张三就被斩了。
又如官员李四也是贪腐,情节恶劣,依律当斩。但是李四有门路。皇帝身边有人替他求情,恰逢皇帝那心情不错,大笔一挥——降职即可。
这种人治代替法治就导致国家律法越来越得不到重视。官员们纷纷去走人情,特意讨好皇帝身边人。
但在贞观一朝,李世民基本上做到不随意干预司法公正。他重视法律。
李世民即位后,花了十余年时间,先后颁发了《贞观律》、《贞观令》、《职制律》等法条。
特别在《职制律》中,有关严惩贪污受贿的有23条,占该法条的40%。
当然,李世民也是人,有时也会出现推翻自己所颁布法律的时候。幸好,他比较听得下大臣的意见。
有次,有个官员王二借着职务之便,偷盗官粮。李世民听到这件事后,怒不可遏,下诏处斩。
按照他自己的规定,诏书必须经过门下省复审后,才能正式实施。
可是,门下省的中书舍人张文瓘看了案卷,次日就向李世民提出异议,认为王二虽犯法,但罪不至死。
李世民依然大为恼火,偷盗官粮事关国本,不斩首不足以震慑世人。
一旁的魏征便和李世民争辩起来,法条是陛下定的,应当带头遵守。
今日破例严惩,明日又破例严惩,下官员人人自危,谁敢做事?
最后,李世民做了让步,采纳了魏征、张文瓘的意见,依法判刑。
身为掌握下人生杀大权的专制帝王,如果都按自己喜好来处理事情,那国家法律就渐渐失去了作用。
这种人治现象,在明朝初期过严,造成很多人冤死狱中,而在宋朝初期又过宽,又让很多人逍遥法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