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迫。于是,我决定重振雄风,再与她展开决战。但在激战一个时三十一分钟后,我突然爱上了这个女人。

    当然,我也不是很确定,那到底是不是爱。

    但在这个奇妙的夜晚,姜白成了我第一个女人,也是第一个女导师。

    田光安排的这次酒宴让我终身难忘。从这之后,我们六个成了志趣相投的一群人。不是在燕春楼纵酒寻欢,就是在街头引吭高歌。

    在荆轲的极力邀请下,我也成为了蓟城民间乐队中的新成员。虽然我唱歌全靠嘶吼,击鼓全靠蒙,但肯定超过蓟城民间乐队的平均水准了。

    而且,他们就喜欢我这种鬼哭狼嚎的破噪音。

    我在蓟城和荆轲他们放浪了半年多时间后,突然有一,我倦了。我厌倦了这种怪诞不经的生活,甚至觉得有些无聊。

    倒不是我有什么远大的志向,或者找到了什么有趣的事,这些通通没樱我只是觉得再这么烂泥般醉下去,杀猪般吼下去,身体迟早会被掏空的。

    现在,我的喉咙已经肿痛,屁股上还长了一个痔疮,坚如磐石的痔疮。嘶吼和纵酒之后,痔疮便疯狂地肿大,让我痛不欲生。

    我只想过一种平静的正常人生活。我和正常人其实只差一个老婆和少许发须。

    发须,也许今生无缘了。但找一个老婆应该不难吧,连阿诸都娶到肥皂了。他娶得,我娶不得?

    在这个时代,男人在十五岁到十八岁之间,就应该娶妻生子了。

    阿诸是十六岁时结的婚,我们村的李大麻十三岁就结婚了,而我今年已经足足二十七岁了。到了我这个年龄,李大麻都应该有孙子了,而我尚未娶妻。

    这些想法,一直在折磨着我——现任的蓟城民间乐队伴唱。那一晚,我们照旧在燕春楼纵酒,照旧留宿。

    第二,一束阳光透过缝隙,照在我的双眼皮上。我醒了。

    拨开姜白硕大的胸肌,我起床漱口、如厕。之后,便来到燕春楼大厅。荆轲他们三个已经在大厅了。

    狗屠一边啃着黄瓜,一边给他的二胡在做保养;高渐离正在调试筑上的弦;而荆轲在厅里走来走去,正在吊嗓子。“喔、喔、喔~啊、啊!”

    一大早就听荆轲在喔喔乱剑我第一次觉得他的声音是如茨难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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