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欣然道:“广义上的语言,其实是包括音声与文字的。”

    其他人静静听着他们讨论,若有所思。

    “因为声音不能传于异地,留于异时,只靠口耳相传难免失真,所以才会有文字的产生。

    文字者,意与声之迹也,确切的来说,就是音声与意义在这尘世间的形迹留存。

    因为以普通生物的生理结构,视觉处理的信息量占据了各种感官的绝大部分,而其中和思维活动息息相关的,自然就要数眼睛所看到的画面。

    文字的存在,是为了解决信息传递和思维能力的问题,它就是视觉传达的一种体现。”

    列伊赞同道:“确实如此,古老的先民在石头或者墙壁上刻绘,也有一些符号出现在陶器或者树皮上。

    这些东西,绝大部分都没有留存下来,所以古代的文明经历了漫长的发展时期,都没有积累下什么遗产,但到了部落时期,逐渐诞生出象形文字或者图画文字,有了基于新载体的表达方式,文字便逐渐衍生出来。

    罗兰先生在正式提出书法概念的《论赛里斯文字的书体变化以及书法的艺术》一文当中便曾经提出过,这些东西和文字的载体息息相关,本质上是一种客观之物。

    我想,既然它是一种客观之物,那书法艺术的判断,应该也是有客观标准的。”

    罗兰笑言道:“没错,其实亚特莱茵在这方面也有一些公认的说法,比如说最基本的一条,印刷体不算书法艺术,它充其量只是作为一种字体格式而存在。”

    众人不由得点头,表示认同。

    罗兰继续道:“除此之外,艺术的本质应该是以美为主的,并不排除一些另类的艺术,可能会去逐丑,但绝大部分正常的艺术都是以美为准。

    好比说,某个死灵法师推出一堆腐烂尸体摆出的造型,硬说这就是前卫艺术,再找群死亡女妖摆着僵尸脸,跟被欠了几百万金币那样飘来飘去,大家愿意接受吗?”

    “那必不能!”

    “谁敢按着我的头污染我的眼,我会用法杖狠狠还击!”

    “我明白你的意思了,艺术的标准应该是有益于生物,有益于族群,有益于繁衍和生存发展的客观规律!至少健康的主流艺术应该是这样的。”

    众人纷纷应和。

    “赛里斯语的书法之美,重在结构,由形生意,本质上是一种符号映射意义的过程,其实也是语言学的一大重要环节。

    只不过,语言学的构建和发展过程以字母文字为主,缺乏了对赛里斯语言的解读,这个只能在我赛里斯学派兴起之后另行解构了。

    言归正传,我们回到刚才的话题,那就是赛里斯书法要如何才能体现出美感,又或者说,怎样的书法才配称得上是赛里斯书法?

    我认为,要从以下几点来剖析。

    第一点,当然是结构之美。

    赛里斯文字是注重整体结构的,有人称之为方块字,我觉得恰如其分。

    所有的赛里斯文字,都可以在一种‘田字格’里面书写,我建议书法的初学者考虑一下运用这种方框作为辅助的工具,或许还能加上斜线,形成‘米字格’。”

    听着罗兰提起这事,列伊心中微动,连忙掏出一个随身携带的小本本,把它记了下来。

    “第二点,是线条之美,又或者说笔画之美。

    赛里斯文字是线条构成的,它和楔形文字或者其他的象形文字最大的不同,就是经历了甲金篆的重大变化,其中尤以金文至篆体的变化为重。”

    秦篆的一大贡献,就是把线条给规范化了。

    标准篆书体的体式是排列整齐,行笔圆转,线条匀净而长,呈现出庄严美丽的风格。

    相比起来,甲骨文和金文,其实都是还很不规范的,好些字丑萌丑萌,写起来如同初学蒙童。

    前世蓝星的现代,有一些人对此进行了规范化的处理,制作出能够在电脑上显示的甲骨文字体等等,线条上优美了很多。

    但这一点的规范,和之前提及的印刷体之流冲突了。

    书法其实就是在这种矛盾之中体现独特魅力的艺术。

    罗兰继续道:“第三点,章法之美!

    这可以解释成为书法作品的布局,字与字、行与行之间呼应、照顾等关系的方法。

    书法作品是一个整体,一幅字就和一幅画类似,讲究主次有序,均变节奏,大小疏密,曲直圆缺,开合从顺等等。”

    众人听得懵然,但却本能的意识到,这是赛里斯学派的精华知识。

    列伊则是听得如痴如醉。

    虽然远远没有达到朝闻道夕死可矣的地步,但本身就作为书法爱好者的他,头一回真正看到了艺术的殿堂在自己面前开启。

    “我本以为,搞一些斜体花体,镂空字体之类的就算得上是艺术了,现在才知,真正的书法在赛里斯学派!”

    杰尼恩也由衷的露出了感兴趣的神色:“那么你的意思是,这种‘生草’称不上真正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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