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0章 国师比刘猛将军还厉害?(1/2)
开封府,朱仙镇。
此地距离开封四十五里,而且地处中原要地,自古就是重要的咽喉。
唐宋以来,朱仙镇成了水陆交通要道,以及繁华的商埠重地。
岳飞当年,曾在这里大破金兵。
朱仙镇一战,把金兀术打得自闭,金国人被打得意志崩溃,私下里把岳飞喊‘爸爸’。
这里是岳飞毕生最辉煌的地方。
同时也是他黯然落幕的伤心之地。
十二道金牌,让他三十年努力化作泡影。
‘如何一别朱仙镇,不见将军奏凯歌’。
到了大明时期,因贾鲁河开通,使朱仙镇成为开封唯一的水陆转运码头,进入鼎盛时期。
与广东的佛山镇、江西的景德镇、湖北的汉口镇,并称为天下四大名镇。
然而此时。
朱仙镇却成了蝗虫的天下。
漫天飞舞的蝗虫,遮蔽了骄阳。
镇内林立的商号,全都关门闭户。
街道上,房面上,密密麻麻的,全是蝗虫。
路上根本没有落脚之地,一脚下去,至少要踩死十几二十个。
地上的蝗虫已经积尸成堆,如果蚂蚱有血的话,那就必然是血流成河了。
岳王庙。
朱仙镇的岳王庙,是天下三大岳王庙之一。
此时,数以千计的百姓,正在岳王像前膜拜祷告。
“岳王爷,您显显灵,收了这些螽魔吧!”
“岳王在上,救一救咱们这些穷苦百姓!”
“这些个害人的蚂蚱儿,就是您当年杀死的金兵,狗日的又来祸害咱汉人了,岳爷爷,您施个仙法,灭了它们吧!”
……
此时岳王庙内外,同样也是蝗虫肆虐。
即使是让金兵闻风丧胆的岳王爷复生,恐怕也拿这些蝗虫毫无办法。
镇内如此,镇外的田野中,景象更是恐怖十倍。
天地间,尽是飞舞的蝗虫,如同肆意狂欢的魔影。
唯一能够听到的声音,只有蝗虫翅膀摩擦,以及啃噬作物时发出的‘沙沙’声,如同来自九幽的魔音。
田间地头,一草一木,都爬满了蝗虫。
草木、庄稼,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消失,成为了蝗虫的美餐。
一片尚未成熟的麦田中,官吏正在组织百姓捕捉蝗虫。
“县尊,蚂蚱太多了,抓不完,根本就抓不完啊!”
“抓不完也要抓,抓一只,就少一只,就能多保住一粒粮!”
符祥县令宋琮朝着典史厉声喝道。
一只蝗虫飞扑到他的脸上,由于受到惊吓,后足一蹬,划伤了他的皮肤。
“该死的螽斯!”
宋琮伸手将想要飞走的蝗虫抓在手里,然后用力将其捏爆。
他是山东莱阳人氏,崇祯元年的进士,崇祯四年出任祥符县知县。
巧的是,宋琮的同胞弟弟宋玟,此时任杞县知县。
祥符县和杞县都属开封府,兄弟二人在同一个府的辖区任职,并且都是政绩卓著,被朝野传为美谈。
宋琮出身书香世家,本是个谦谦君子。
这次朱仙镇爆发蝗灾,他带着官吏在田里守了三天。
此时他一身官袍又脏又破,浑身散发着馊臭的味道,眼睛布满血丝,面目极为狰狞。
看上去就像是军中的厮杀汉,哪里有半点文官的样子?
“县尊,你已经三天没有合眼了,去歇歇吧!”
“你就是符祥县的主心骨,你要是垮了,咱们的天可就塌了啊!”
一名老人苦苦相劝。
大明的老人,指的不是老年人。
而是管理乡政,年高有德的人。
“百姓辛苦种出来的庄稼,顷刻间就食苗尽,田无遗穗,禾麦尽空。”
“这么一折腾,两三年都没收成,靠天吃饭的百姓,该怎么活啊!”
“本官身为符祥父母,螽斯吃的不只是百姓的庄稼,更是在吃本官的心,又怎么能歇的下?”
宋琮痛心疾首地说道。
这时一名官吏匆匆赶来。
“大人,不好了……呸!”
官吏吐掉飞到嘴里的蝗虫,接着大声说道:“昨晚上诱捕的那些蚂蚱,全都从地里钻出来了!”
宋琮的脑袋‘嗡’的一声,身形一晃,险些栽倒在地上。
如今对付蝗虫,办法倒是不少,可效果却是差强人意。
其中有一个办法,就是利用虫子的趋光性。
“夜中设火,火边掘坑,且焚且瘗”。
也就是在夜间点火,吸引来蝗虫,然后再把蝗虫给埋到土里。
不过这种方法的效果,显然是不佳。
因为埋在土里的蝗虫,不仅能钻出泥土,还会在土中产卵。
因此有“埋一石,则十石生”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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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地距离开封四十五里,而且地处中原要地,自古就是重要的咽喉。
唐宋以来,朱仙镇成了水陆交通要道,以及繁华的商埠重地。
岳飞当年,曾在这里大破金兵。
朱仙镇一战,把金兀术打得自闭,金国人被打得意志崩溃,私下里把岳飞喊‘爸爸’。
这里是岳飞毕生最辉煌的地方。
同时也是他黯然落幕的伤心之地。
十二道金牌,让他三十年努力化作泡影。
‘如何一别朱仙镇,不见将军奏凯歌’。
到了大明时期,因贾鲁河开通,使朱仙镇成为开封唯一的水陆转运码头,进入鼎盛时期。
与广东的佛山镇、江西的景德镇、湖北的汉口镇,并称为天下四大名镇。
然而此时。
朱仙镇却成了蝗虫的天下。
漫天飞舞的蝗虫,遮蔽了骄阳。
镇内林立的商号,全都关门闭户。
街道上,房面上,密密麻麻的,全是蝗虫。
路上根本没有落脚之地,一脚下去,至少要踩死十几二十个。
地上的蝗虫已经积尸成堆,如果蚂蚱有血的话,那就必然是血流成河了。
岳王庙。
朱仙镇的岳王庙,是天下三大岳王庙之一。
此时,数以千计的百姓,正在岳王像前膜拜祷告。
“岳王爷,您显显灵,收了这些螽魔吧!”
“岳王在上,救一救咱们这些穷苦百姓!”
“这些个害人的蚂蚱儿,就是您当年杀死的金兵,狗日的又来祸害咱汉人了,岳爷爷,您施个仙法,灭了它们吧!”
……
此时岳王庙内外,同样也是蝗虫肆虐。
即使是让金兵闻风丧胆的岳王爷复生,恐怕也拿这些蝗虫毫无办法。
镇内如此,镇外的田野中,景象更是恐怖十倍。
天地间,尽是飞舞的蝗虫,如同肆意狂欢的魔影。
唯一能够听到的声音,只有蝗虫翅膀摩擦,以及啃噬作物时发出的‘沙沙’声,如同来自九幽的魔音。
田间地头,一草一木,都爬满了蝗虫。
草木、庄稼,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消失,成为了蝗虫的美餐。
一片尚未成熟的麦田中,官吏正在组织百姓捕捉蝗虫。
“县尊,蚂蚱太多了,抓不完,根本就抓不完啊!”
“抓不完也要抓,抓一只,就少一只,就能多保住一粒粮!”
符祥县令宋琮朝着典史厉声喝道。
一只蝗虫飞扑到他的脸上,由于受到惊吓,后足一蹬,划伤了他的皮肤。
“该死的螽斯!”
宋琮伸手将想要飞走的蝗虫抓在手里,然后用力将其捏爆。
他是山东莱阳人氏,崇祯元年的进士,崇祯四年出任祥符县知县。
巧的是,宋琮的同胞弟弟宋玟,此时任杞县知县。
祥符县和杞县都属开封府,兄弟二人在同一个府的辖区任职,并且都是政绩卓著,被朝野传为美谈。
宋琮出身书香世家,本是个谦谦君子。
这次朱仙镇爆发蝗灾,他带着官吏在田里守了三天。
此时他一身官袍又脏又破,浑身散发着馊臭的味道,眼睛布满血丝,面目极为狰狞。
看上去就像是军中的厮杀汉,哪里有半点文官的样子?
“县尊,你已经三天没有合眼了,去歇歇吧!”
“你就是符祥县的主心骨,你要是垮了,咱们的天可就塌了啊!”
一名老人苦苦相劝。
大明的老人,指的不是老年人。
而是管理乡政,年高有德的人。
“百姓辛苦种出来的庄稼,顷刻间就食苗尽,田无遗穗,禾麦尽空。”
“这么一折腾,两三年都没收成,靠天吃饭的百姓,该怎么活啊!”
“本官身为符祥父母,螽斯吃的不只是百姓的庄稼,更是在吃本官的心,又怎么能歇的下?”
宋琮痛心疾首地说道。
这时一名官吏匆匆赶来。
“大人,不好了……呸!”
官吏吐掉飞到嘴里的蝗虫,接着大声说道:“昨晚上诱捕的那些蚂蚱,全都从地里钻出来了!”
宋琮的脑袋‘嗡’的一声,身形一晃,险些栽倒在地上。
如今对付蝗虫,办法倒是不少,可效果却是差强人意。
其中有一个办法,就是利用虫子的趋光性。
“夜中设火,火边掘坑,且焚且瘗”。
也就是在夜间点火,吸引来蝗虫,然后再把蝗虫给埋到土里。
不过这种方法的效果,显然是不佳。
因为埋在土里的蝗虫,不仅能钻出泥土,还会在土中产卵。
因此有“埋一石,则十石生”的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