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大志此时也不是一开始腿肚子转筋的样子了,他竟然嘴里念念有词,比划着自己的杀猪刀,也不知在做些什么。

    看见陈北征走了过来,他立马站好,“陈大人。”

    陈北征拍了拍马大志的肩膀,“没什么,我看看你,你一会帮大家多弄点树枝树叶什么的,没问题吧?”

    马大志挥动手中的杀猪刀,表示没问题,陈北征突然想起一件事,马大志,杀猪刀?

    这把杀猪刀其实也就是菜刀,陈北征发现这把刀好像也可以做菜做饭……

    哎?这个名字加上这把刀,陈北征好像想起了什么……

    “那个,马大志,你这把刀是不是除了杀猪,还能做点别的?”

    “报告陈大人,这把刀还可以弄点鸡饲料,切点野草什么的……”

    陈北征有些郁闷,合着这家伙应该不会做饭,其实自己倒是蛮希望有个人在队伍会做点饭什么的。

    不然以现在的伙食标准,自己这个现代人的胃确实有点难捱。

    但是这个简单的希望还是落空了。

    马大志被人叫去砍树枝树叶了,临走的时候还不忘冲着陈北征挥动了一下杀猪刀,“陈大人,你放心啊,刀在人在呢!”

    这句话倒是让陈北征有些哭笑不得,但愿你不光是一个马大志,还代表了那个不辣!

    不辣拿着枪,行了一个持枪礼之后,被军官问道之后,他微笑了一下说道,枪在人在呢!

    那句话,真是感动了陈北征。

    不过此时陈北征还真是没时间去琢磨别的,他示意大家都去砍树,他则弄了一身穿戴,然后率先一个人在草场上匍匐前进而去。

    大家一边在丛林里弄树枝树叶,就眼睁睁的看着他那叫一个神速,很快就消失在了自己的眼前。

    揉了揉眼睛,过了一会就发现陈北征已经匍匐到了远处,再揉揉眼睛,好家伙,人又没了。

    大家无不赞叹,这个陈大人还真是好厉害。

    此时的陈北征以最快的速度来到了草场的边上,但是他不能再往前走了,因为这个草场的边上就已经有匈奴人活动了。

    不过这也不是什么正儿八经的匈奴人,准确地讲,现在匈奴人以鞑靼为主,辅之以很多其他民族,但是这里是兀良哈为主,所以鞑靼人倒是较少。

    可是陈北征却明显发现,眼前晃来晃去的居然以鞑靼人居多,甚至居然还有一些狗皮帽子,奇怪!

    陈北征顿时疑心四起,这怎么回事?

    匈奴人虽然不太好分辨,譬如这兀良哈和鞑靼其实装饰都差不多,唯一区别无非是兀良哈人身材更加高大一点,装束更为简单。

    而鞑靼因为靠近北元,所以装束更加复杂,连男人都爱编辫子,显得比较兀良哈更加具备民族特色罢了。

    但是狗皮帽子就不对了,说白了,狗皮帽子这里几乎根本看不到,因为狗皮帽子是女真人。

    他们来自白山黑水之间,更多的领地都在长白山带,于这里不说隔了上千里也差不多,他们怎么也跑到这里来了?

    陈北征忍不住倒吸了一口凉气!

    难怪匈奴人号称万人来攻,要知道自打隆庆协议之后,匈奴人以鞑靼为主,其实以互市做的交易很大,冒犯边境已经变少了。

    说白了,这居然是兀良哈,鞑靼和女真三部合一前来打谷草是吧?

    或许这里面还有别的原因?联想到朝堂上的某位黑暗人物,陈北征忍不住摇了摇头,时间上应该对不上啊,要知道还有十年呢!

    那个家伙最起码还要蛰伏起码十年才能真正的出头,当然现在的他已经在宫中有点呼风唤雨了,凭借太子奶娘的宠爱已经很出风头了。

    不管是不是跟宫里有关,反正现在的局面就是一打三,如果一个不慎,搞不好凤鸣镇就要全军覆没了!

    但是陈北征很快就摆脱了这个想法,因为他电光石火之中已经想到了自己的对策,只是这个对策恐怕也要自己有命回去跟方大人讲才行。

    陈北征又看了看周围,他觉得对方有些漫不经心,其实也不奇怪,兵马未动粮草先行,但是这不是一家,是三家。

    俗话说得好,人比人得死,货比货的扔,一家的粮草自然管得整整齐齐,可是三家凑在一起,那就不是一回事了。

    兀良哈就是本地的,离得最近,粮草最为精良,远处就可以看得清楚,码的整整齐齐,鞑靼远道而来,粮草并不怎么齐备,鞑靼士兵似乎也有些郁闷。

    但是最郁闷的,却是那些女真人,他们主要活动范围在白山黑水,因为这背后就是兀良哈和鞑靼的活动范围,这些女真人其实还真是跋山涉水而来。

    就物资和装备看,女真人几乎就是最差的,没有之一。

    但是戴着狗皮帽子的女真人似乎个个脸色都很憋屈,或者说心不甘情不愿,他们那个不情愿的样子让陈北征还真是心头一动。

    陈北征琢磨了一下,看了看周围,准备悄悄撤退,然而他刚刚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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