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枪的技巧,选择了一力降十会。

    如果说三者的枪,斯卡哈追求的是技,修莱汀追求的是力,那么沽名追求的就是速度。

    他的枪,以快为核心。

    而且不是单纯的快,而是无所不至的快。

    加上其独特的空间操控能力,能够肆意将枪围扩展到自己需要的角度。

    白榆在试探中的交锋就立刻吃了一次亏,试图展开圣域抵挡对方的进攻,虽然知道不会生效,但有守护猫猫的存在,稍微损失一些护盾也并不是不可以接受。

    刺啦——!

    结果却超出了提前所料,他的肩膀被划破了,鲜血洒出。

    守护灵体仿佛失效了。

    这显然不是沽名的枪术多么神奇,而是他的兵器本身有问题。

    那把兵器的造型也着实古怪,不像是传统意义上的长枪,尤其是前端的造型,像是嵌入了多个造型迥异的枪头。

    “凶枪·相柳。”沽名转动那把拥有九个枪头的兵器淡淡道:“冠以相柳之名的这把长枪,拥有吞噬和撕裂神秘的能力……你的防御在我面前毫无作用。”

    白榆冷冷道:“仅此而已?”

    “当然不止如此,它还有剧毒。”沽名咧嘴一笑:“会把你的血液转化为毒……不过也是奇怪,通常情况下,只需要少许擦伤,兵毒就足够让你重伤濒死了,虽然对封圣不会致死,只会产生持续一段时间的麻痹效果,但可惜你不是封圣……嗯?”

    白榆的伤口上飘起火苗,伤口复原,他轻蔑道:“就这?”

    “哈哈哈,好!”啖枪鬼眼中迸发出一丝精芒:“这样才有意思!”

    他身上那股暮气忽的消散了,就像是拔刀后的霍秋水一样。

    “你是真的很不错啊。”

    “老朽已经很久这样的活动过筋骨了。”

    正说着,重重一踏空间,百丈虚空一沉,沉重的威压甚至震碎了数公里外一座办公大楼顶上三层的玻璃外窗。

    这一步踏出,手中相柳枪撕裂虚空,如同九头凶兽咆哮而来,方向难以辨别,好似一道在虚空中穿梭的电光,来回闪烁。

    练过枪的人都知道,长枪它刺出的轨迹从来都不是固定的,枪杆具有韧性,这个韧性带来枪身的抖动和震动幅度,因而它的轨迹难以目测,变幻莫测加上快到极致的攻速。

    在攻击没抵达之前,白榆仿佛就感到身上炸开了数朵血花,预感到了这个结果。

    万魔枪林撕裂虚空,展开宏伟图景的一角,将相柳凶兽拦截在外。

    不过拦住了长枪,却没拦住随着长枪而逼近的人体。

    沽名一个贴身靠撞……武圣之强也在于体魄和自身,直接撞开了黑魔枪林的多重防御,直接逼近至白榆跟前,紧接着屈肘顶击,看似只是普普通通的八极拳崩肘,却像是怒龙穿心的一枪。

    宁挨十拳,不接一肘……这才是真正的杀招。

    双方近距离的贴身而过,紧接着迸出一声炸裂般的轰鸣,继而分开。

    白榆身形仰起,双手没入云层中,像是抓着棉花糖一样的白云后滑行了上千米方才停下。

    沽名拍了拍胸口上的鞋印,没想到在这个距离,白榆都能做到抬脚反击,似是早已察觉到了自己贴身短打的意图……既然是练枪的枪魁,肯定也精通拳脚。

    从来没有武圣只精通一种武器,博采众家之长,习得十全武道才是所有武圣的最终目标,走到这一步,便可称之为武神。

    只是古往今来没有谁成功过。

    白榆双手握着狮心枪,刚刚借用兵器挡住了崩肘,整个长枪足足震颤了十多秒,如鸣不平,他将长枪刺入侧身空间中,退了千米才卸掉气力。

    “这天下之大,我也算是看过多少代人杰了。”

    “大夏最不缺的就是天才,各种天才去了京城,入了殿试,便会泯然众人。”

    “而更进一步的那些,便是天之骄子。”

    啖枪的饿鬼双眼宛若磷火闪烁。

    “在我瞧来,真正能入眼的天才和天骄,加起来不过五指之数。”

    “天才是馒头,吃多了能饱腹,却是解不了馋。”

    “天骄是盘肉,得配着佐料和烈酒慢慢吃才能品出味儿来。”

    “往些年,馒头吃的多了,就算是好东西,糟蹋着习惯了也就没了意思。”

    “今个儿碰上你这天骄,可算是能开开荤腥。”

    煞气弥漫,血腥气息萦绕,给云层都染上了一层诡异的血光。

    沽名舔舐着牙齿和嘴唇:“让老朽好好尝尝你这天之骄子的骨血,指不定我还能够更进一步。”

    “啧啧啧……”白榆暗暗咋舌:“你当我是唐僧肉还是人参果?你要不等等我什么时候去割了包皮送你点?”

    啖枪鬼不闻不问。

    这种老疯子完全进入了自己的幻想世界中了。

    而这明显是要放大招的前兆。

    他本就不是那种有耐心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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