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大爷站在大街上,雨不断地下,水花四溅,有些洒在人的身上,不知为何,非常之冷,感觉。不能再呆在这个地方了,却又无处可去,因为自己简直身无分文,想去远方,连车费尚且没有着落,此时离开,岂非找死?

    却毕竟该离开这个鬼地方了,这便蜷缩在夜雨之中,在这大街之那头,趁着夜色,一人走过来了,脚步踏在青石路面上,清空作响,凄凉万分。冯大爷此时了无睡意,又无以离开,权且呆在此地,到了明天,天放晴了,太阳出来了,此时再找个车子,离开这个鬼地方,多好啊。

    可是,那人走来了,而且这脚步非常之有力,直是有可能碾压自己,不得不站起来,看了看前方,根本就啥也看不到。空旷大街上,依然无人,只留下烟雨濛濛,却根本一个人也不见。

    不能再呆在这个地方了,这便爬起来,正准备离去之时,冯大爷看到警察过来了,此时见其要走,一时喝问着,要他站住了。冯大爷根本就不曾干下什么坏事,一时之间,对此亦并不害怕,这便站住了,此时警察询问,说他偷了人家的东西。

    冯大爷在这大街上,已然是躺了一天了,双腿动弹不得,行走不便,只好是权且蜷缩于此,姑且躲过了这阵大雨,到了天气好转了,再去想办法也不为迟。冯大爷的双腿,因为生了病,不要说站起来,纵使是稍微动弹一下,换个身姿躺下,此亦是非常之痛苦,因此之故,这么多天过去了,亦只好是干躺在这冰冷地面之上,否则定然会出大事。

    自己这几天哪儿也不能去,可是警察却说自己偷了人家的东西,而失主,此时也是站在冯大爷面前,说冯大爷从一个破败的窗户钻进去的,偷了他家的一些钱,不多,却也不少。那人此时拿出了一只鞋子为证,说这鞋子就是冯大爷了。

    “你还有何话说?”警察喝问道。

    “这……这不是我的鞋子,这分明是只女鞋,怎么可能是我穿的呢?”冯大爷如此分辩着。

    “唉,管他女鞋男鞋,只要穿得进这人的脚,那这鞋子就是他的了。”失主如此说道。

    于是,几个人把这鞋子往这冯大爷的脚上穿着,分明是穿不进,小了很多,但是,警察此时找来了一个榔头,见这冯大爷的脚不肯进去,耽误了自己多少时间来着,这便不住地敲击着,非要把这冯大爷的脚敲进去不可。冯大爷的脚,本来因为生了病,此时肿了,要穿进这么小的一双女式鞋子里面去,此谈何容易,根本就做不到嘛。

    但是,在敲碎了一些骨头之后,还真是奇了怪了,冯大爷的脚穿进去了,而且看上去,尚且可以说刚刚好,非常之严丝合缝。不过此时,看这冯大爷,已然是晕死过去了,双脚此时也是无法动弹,更不要说走路了。

    “你还有何话说?”警察此时喝问道。

    “这……这根本就不是我的鞋子,这是只女……女式的鞋子,而我……我是个男人,怎……怎么能穿女式鞋子……”冯大爷此时悠悠醒转,对着这警察如此说道。

    “就是他的啦,你看看,这穿在他的脚上,不是刚刚好吗?”失主信心满满地说道。

    冯大爷于是被迫跟着这伙人走去了,得去警察局过夜了,不过这个地方,较比警察局应该也好不了多少吧,这便跟着这警察去了,而那个失主,因为觉得自己的东西就是此人所为,这便不住地打着。冯大爷已然是打得满地找牙了,鼻子都流出血来了,失主仍旧不住地打着,不然的话,想好好出一口气,此只怕是不成。

    此时这几位朝着失主之家走去,冒着大雨,不断前行,不顾身上已然是浑身一片湿冷,依然匆匆走着。警察此时因为嫉恶如仇,尚且在这冯大爷的身上砍了一刀,如此之人,不学好之至,什么事不好干,偏偏要做这偷盗之事,不砍他砍谁?

    不过,毕竟是警察,拿捏得非常之有分寸,只是略划破了一些皮毛而已,伤不了骨头。失主此时也是非常之气愤,此人之如此使坏,要偷东西,这便不住地骂着这冯大爷娘,有时急了,尚且从身上抽出一把菜刀来了,这便真的要把这冯大爷大缷大块。

    当然,最终没有砍成,因为有警察之劝说,不然的话,真砍死了人,亦是不好的。冯大爷就这样,穿着一双女式鞋子,跟着这伙人不住地往前走着,一时两眼茫茫,不知到底往什么地方走,只是这么随脚撂罢了,不然还能如何呢?

    冯大爷走得有些累了,这便坐了下来,而那几位,一时也不忙着回去,此时也坐在一边,吸着烟,相互闲聊着一些陈年往事。失主看了看这冯大爷,蓬头散发的样子,直是相当之令人恶心,此时不顾一切地冲上前来,二话不说,把这冯大爷的一块肉咬掉了,而且当作这冯大爷的面,生生吃了下去。

    这也难怪,因为失主的钱是用来提亲了,可是自从这钱被偷了之后,女方一时不同意这门亲事,当时就改嫁他人,使这失主一时之间,成了个单身汉了。想到这事,失主怎么会不愤怒,此时还好,不过只是咬下了冯大爷的一块肉吃,尚且没有取了他的性命,此直是太便宜他了。

    冯大爷此时几乎晕厥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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