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一十六章.民兵训练大比武(3/3)
看,又摸了摸麻袋片的质地,叹了口气:“永安粮站的袋子……这字啊,是沈旺林写的。他小时候在我家粮站当过临时工,字是我教的。”“那您知道,他写字时,习惯先写名字,还是先写数字?”沈秋山声音很轻。老人愣了一下,随即笑了:“这孩子啊,写字跟打枪似的,先瞄靶心——他写数字,比写自己名字还利索。”沈秋山点点头,把麻袋片翻过来,指着背面一行被炭条涂改过、几乎看不清的数字:“那这个呢?”老人凑得更近,鼻尖几乎贴上麻布:“……2103,后面好像还有个‘7’……”沈秋山呼吸一顿。21037。他记得清清楚楚——昨天凌晨三点十七分,他躺在招待所床上,用赵军给的那台老式海鸥相机,对着窗台上那株凤凰参王拍了七张照片。每张照片的右下角,都自动打印着时间水印:21:03:0721:03:1221:03:18……最后一张,是21:03:49。而这张麻袋片上的数字,是21037。时间戳。不是人数。是时间。沈旺林不是在写“21人”,是在写“21:03:07”。他在用最笨、最危险的方式,告诉他——行动开始的时间。沈秋山猛地抬头,死死盯住老人:“大爷,您知道沈旺林……有没有一个亲妹妹?”老人摇头:“没有,他爹妈就生了他一个,后来他娘难产,人没了,他爹也跟着走了。”“那……”沈秋山喉结滚动,“他有没有,收养过一个孩子?”老人沉默片刻,忽然压低声音:“有。十年前,他从露水河边抱回来个女娃,裹着块红布,脐带都没剪利索……那孩子,现在该十六了。”沈秋山浑身血液轰地一声冲上头顶。十六岁。红布。露水河。他眼前闪过孙寡妇办公室墙上那张泛黄的合影——年轻的刘彦双站在中间,左右各站着一个穿蓝布衫的年轻人,左边那个,眉眼轮廓,竟与沈旺林有七分相似。而照片背面,用铅笔写着一行小字:【1973年夏·露水河畔·刘彦双与双胞胎弟弟】双胞胎弟弟。不是沈旺林。是另一个,早已被所有人遗忘的名字。沈秋山踉跄后退一步,脊背重重撞在门板上,震得门楣上“光荣之家”的木牌簌簌掉灰。他终于明白了。为什么沈旺林非要带人进山。为什么刘彦双会出现在保卫股。为什么赵家帮能精准避开所有追踪。因为他们从来就不是两拨人。他们是一伙的。而那个被所有人当成“失踪者”的沈旺林,此刻或许正坐在某间屋子里,慢条斯理地擦着一把六四式手枪,枪管还冒着淡淡的青烟。沈秋山抬手,抹了一把脸。脸上全是灰,混着汗,黏腻冰冷。他推开屋门,重新走进阳光里。林场广播喇叭正响起,《东方红》的旋律嘹亮又刺耳。食堂方向飘来炖肉的浓香,夹杂着酒气和喧闹的碰杯声。晚宴开始了。而他,必须赶在所有人醉倒之前,把那枚弹壳,亲手放进书记徐青岩的茶杯里。他摸了摸裤兜——那里,还揣着半张被撕下来的作业本纸。纸上,是他刚刚写下的最后一行字:【21:03:07,凤凰参王,不在吉普车里。】他加快脚步,朝食堂方向走去。夕阳把他的影子拉得很长,很长,像一把出鞘的刀,直直刺向林场中心那栋红砖办公楼的二楼窗口。那里,徐青岩正举着酒杯,满脸红光,对着赵家帮众人高声祝酒。而窗台上,一只青花瓷茶壶,正冒着袅袅热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