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娆的确是有点东西在身上的,她用军服军资做借口,成功地把袁大帅拖在海市两个月,随后,在历经千辛万苦,终于谈妥条件之后……

    她又整出个工厂来。

    “哎,我跟亨德的关系太好了,他想投资建厂,手上却没有钱,我就投资了一些。”

    “大家都是朋友们,互利互助也是应该的。”

    “我就少少地投了80多万,占了工厂的60%的股份,又给工厂里建了个小小的实验室。”

    “我通过米尔女士,就是大使馆某个官员的妻子,认识了一个落魄的外国人,他是外国一个专门教医药的大学毕业的学生,本人想当的好看,咳咳咳,不是,有才华了!”

    “他真的很可怜,本来也是贵族呢,结果,外国的有钱人,跟咱们的规矩不一样,他们那里,家产啊,爵位啊,过是长子的,次子幼子什么都没有。”

    “我可怜的费亚,只拿了2000磅就被赶出家门了,他是一个什么都不懂的学生,只有20几岁,怎么自己生活啊!”

    “我只能把他签进实验室里,算是给他找个工作,结果,天啊,他居然是真的有才华,居然研究出了什么‘青霉素’,那是治疗感染的神药,正好那时,我和亨德的药厂也打开了局面,当然是马上生产了。”

    “大帅,你想要吗?”

    萧娆满面微笑地询问袁向殷。

    袁向殷:我说,我不想要,你信吗?

    “什么价钱?”

    他嗓子都发哑了。

    “这个嘛,我们就得好好谈谈了,毕竟,这个工厂一直都是亨德的人来管,他的意思是,这种药最好只出口,或许有限地对华国发放,走高档路线,但是,红凌说这样不好,说什么‘那是人命’……”

    “我也不太懂这些,不知道该听谁了。”

    “亨德是我最好的朋友,我不想违背他的意思,红凌是我的女儿,我也不想让她不高兴,你是我的兄弟,我更不想拒绝你。”

    “手心手背都是肉,可为难死我了!”

    萧娆一脸的不知所措。

    于是,袁向殷接着跟她极限拉扯,这回和军服军资不一样了,那些不是钱财而已,青霉素,可是关系着性命,战场杀敌的,谁不想要一支这种神药?

    为了跟萧娆谈下这笔生意,袁向殷决定留守海市,他把袁知礼派到明省去了,结果,大约,嗯,那个玩意儿就是命运吧,附近的军阀,照样偷袭了明省军队,袁知礼虽然是个废物,好歹也是个少帅,当然也御敌了。

    不可违背的,他被流弹划破了胳膊,但……

    他没有死。

    至于为什么?

    嗯,说来也是好笑。

    袁知礼跟袁向殷这种铁血军人,无敌硬汉不一样,他多怕死了,流弹从空中飞过,滑过胳膊,留下道指长的口子,这对袁向殷来说,根本不算个事儿,可是袁知礼不一样啊,他怕啊!

    他真的怕啊。

    无数次噩梦惊醒,他都会泪流满面地想,就差一点,那颗子弹就会打进他的心脏,他怕得生病、高烧、发炎,然后……

    一针青霉素就治好了。

    谁能想到,萧娆搞出来的青霉素,居然成全了他呢?

    但是,袁知礼留下了非常强烈的后遗症,他恐血了,又非常排斥上战场,他是少帅啊,是袁家军未来的继承人,他怕血怕战场?

    袁家军有什么未来?

    怎么混啊?

    都不够让人笑话的。

    袁向殷找了很多的大夫,华国的,外国的,还有一些据说专管心理的,人家说那叫什么‘战争后遗症’。

    袁向殷:……

    老子不懂!

    老子从八岁开始,跟着亲爹上战场,11岁杀第一个人,如今已经快20年了,老子从来没有什么‘后遗症’!

    怎么大侄子就上了一次,都没真刀真枪干呢,就划拉了个指肚子长的口了,为什么就不行了?

    大哥,大哥你儿子也不行啊!

    他真是又悲怆又无语,只能着重开始培养袁知仪,但是……

    袁知仪是个纨绔,他是个很有自知之明,并且甘心、开心、一颗红心向‘纨绔’的小少爷,人家毕生愿意就是抱着大腿‘吃喝玩乐’。

    仔细想想,为了一个月3、5百块,能抱着萧红凌这种商户小姑娘大腿,自愿当‘跟班’的贵族少爷?他能有什么志向?

    袁向殷教的痛苦,袁知仪学的更痛苦,几个月下来,他就放赖投降,勾结着小伙伴兼老大萧红凌,开始琢磨给袁向殷介绍对象了!

    “二叔,你结婚吧,你亲自生一个,呜呜呜,二叔,我真不行了,你不要对我有信心,我自己对我自己都没信心,我不是那块赖,看在我早逝的爹的份上,你放我一马,饶我一命吧!”

    袁知仪哭得那个惨啊。

    袁向殷:那个生气啊!

    “妈的,老子是培养你做我的继承人,让你当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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