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令松开沈晚冬, 疾步走向绣床, 他将床上的红枣、桂圆等物一股脑全都扫到地上, 忽然担心他的小婉不小心踩到滑倒,赶忙又用足尖清扫出条道儿, 他坐到床边, 整了下衣冠, 手轻拍了拍旁边的位置, 眼中满是期待, 还有渴求。

    “哎。”

    沈晚冬垂眸, 轻叹了口气, 并未过去。

    她慢悠悠地走到梳妆台那边, 坐下,将贴在镜子上的红双喜揭下,拿起桌上放着的红木梳子,指甲划拉着梳齿,莞尔浅笑,道:“我从前一直不明白,您这样的人, 怎么会对我有别样的感情。还记得第一次见您,您高坐在殿堂之上,专心致志地批阅奏疏, 威严又冷傲。后来您晓得章谦溢欺负我, 毫不留情地打了他一顿, 帮我出气。那时候我真觉得您就是失散已久的叔叔, 是可以依靠的。”

    说到这儿,沈晚冬流泪了,她用指头抹去泪,透过铜镜,看到床上坐着的唐令此时亦神色黯然。

    “直到现在,我都不愿知道那些昏睡过去的夜里发生过什么,因为我感觉您心里苦,一直在负重前行,您累了,所以,您才会那么舍不得小婉,您想回到多年前的简单快乐,可是,小婉已经嫁人了。”

    “对啊,小婉嫁人了。”

    唐令凄然一笑,直挺挺地倒在床上,看着大红的床顶,良久,良久,久到两鬓的斑白似乎有多了些许。

    他长叹了口气,起身,走到梳妆台前,站在沈晚冬身后,在桌上拈起朵宫纱红牡丹,插在她的发边。

    真美!

    随后,唐令从妆盒里拿出支眉笔,左手捧起沈晚冬的小脸,用袖子帮她擦掉脸上的残泪,给她画眉。

    他看着镜中的她,她这次没有躲,也没有表现出厌恶或者害怕,静静地坐着,对他微笑着。

    这样多好。

    他想象着,如果当年没有走,和小婉一起长大,那么就是另一幅光景。

    起初他没有喜欢这个傻傻的女娃,只是将她当成妹妹看。家里光景不好,他读过书,有点小聪明,就去县里的绸缎庄,从小伙计一直做到帐房先生。掌柜的想让他娶了自家闺女,他稀里糊涂同意了,回家跟沈大哥说起这事,沈大哥慨叹道:原本我是想将小婉许配给你的,哎,罢了。

    他想到沈大哥这么多年养护他,为了他东躲西藏。沈大哥只有小婉这么一个孩子,若是所嫁非人,岂不是毁了一辈子?

    他回到县城,给绸缎庄掌柜磕了几个头,收拾了行李回老家。他在外的这几年攒了些钱,沈大哥又给他凑了些,他开了个小酒馆。等小婉到了及笄之年,他就娶了她。

    洞房花烛夜,他掀起了小婉的盖头,刹那间呆住了。那个粉嘟嘟的爱哭鬼竟长大了,而且还很美,脸儿红扑扑的,小声问:什么是洞房?

    他也是害臊到不行,搓着手,盯着围绕着凤龙红烛翻飞的蛾子,忽然亲了小婉一口,笑的像个傻子。

    谁知小婉疑惑道:这就是洞房花烛,第二天就会怀小宝宝?

    他噗哧一笑,将小婉扑到,挠她的痒痒,而后深深地看着她,手哆嗦着往开解她的嫁衣,在她耳边呢喃:我给你教什么是洞房花烛。

    后来,他和小婉一起经营着酒馆,他算账酿酒,她当垆卖酒,他们酒馆的生意很好,有不少文人雅士慕名而来,或是对酒当歌,或是题诗壁上……再到后来,小婉有身孕了,大夫诊了脉,笑呵呵地恭喜他:你家娘子怀了两个孩子,你好福气呦。

    ……

    想到此,唐令痴了。

    他看着镜中的美人,手轻抚着她的大肚子,如果这是他的孩子,儿子请岳父大人起名,女儿嘛,就叫妙妙。

    多好。

    只不过,回不去的,永远是过去。

    身后是万丈深渊,无法回头;前路万劫不复,只能继续。

    末了,唐令将眉笔折成两段,拧身朝外走,淡漠道:“走吧,去地牢。”

    *

    地牢阴冷潮湿,石壁上点着盏小油灯,昏昏暗暗,正如人死前的那口气,出不来,咽不下去,只等着解脱后的油尽灯枯。

    空气中弥漫着浓郁血腥味,隐隐还有烙铁泡过水的锈味,鞭子抽打刑徒之声充耳不绝,逼供利诱之声无处不在。

    沈晚冬紧跟在唐令身后,她两手护住肚子,生怕从哪儿跑出来个浑身是血的冤鬼,冲撞了她的孩子。

    地牢和去年完全不一样,简直像个人间地狱。

    墙上钉着剥下的完整人皮,石壁上是用指甲和指骨挠出的道道血痕,刑具五花八门,充斥在地牢的每个角落。

    越往里走,惨叫声越浅,约莫走了半盏茶的工夫,四周忽然安静了下来,五步之外有间铁牢,所关之人正是杜明徽。

    沈晚冬疾步走上前去,隔着铁栅栏朝里看。

    没有床,只有块破木板,上面有条露出棉絮的脏被子。杜老此时盘腿席地而坐,运笔如飞,不知在麻黄纸上写着什么。他蓬头垢面,灰白的发凌乱地散在面前,身侧摆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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