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回好像也挺惨的。”躺在床上的的林宸费劲的睁开了被汗水糊住的眼睛。

    动是不可能动的, 现在绝对是动不了的。毕竟林宸现在就是一个被白色纱布包裹得严严实实的木乃伊, 只有眼珠能动。

    “咦呀啊……”林宸想说话, 却发现自己现在只能发出无意义的模糊音节, 和哑了没什么区别,根本就吸引不来人。

    万般无奈之下, 以往威风八面的林宸只好用眼神巡视四方了。

    “这可能就是传说中的躺尸吧, 有够惨的。”可眼珠转动的范围也有限, 盯着床幔盯久了也是会累的, 林宸干脆就闭目养神起来。

    至于其他事?再说吧。都已经伤成这个样子了, 想那些有的没得干嘛。再瞎操心, 可能活不过三天。

    林宸简直觉得自己是穿越众里最衰的存在了, 不, 简直是穿越众的耻辱!别人装逼打怪老爷爷, 自己就是半死不活闹躺尸。满打满算穿越过来都没有十二年,这小命已经在死亡边缘游荡过过两回了。还别说自己师傅那层出不穷的整人手段, 痛不欲生都算轻的,想想就不寒而栗。

    细细想来, 这些年唯一符合穿越逻辑的事情大概就只有温姐姐了。哦, 林宸从来不觉得自己天赋好算什么金手指, 她一向觉得带着五千年文明知识的自己在这个生产力低下的社会聪明是应该的。

    “漂亮, 温柔,一手好丹术。知性, 优雅, 还会对我笑。”仙子本仙的温澜, 仅仅是对林宸笑一笑,她就很满足了。

    如果放在前世遇见温澜这样的大美人,林宸一定怂的不行,最多远远望上一眼就落荒而逃。底气不足,见到心仪之人也只能暗中窥伺,抱憾终身。

    但好在她在这个世界,只要她拳头够硬,能在压服温姐姐所有追求者之后还让温姐姐喜欢上自己,就一切都不是问题。

    伦理纲常,那是统治阶级统治世界的工具。而林宸本身,就是个统治阶级。还是个站在统治阶级顶点的修仙者,伦理纲常,不存在的。托实力的福,只要天道没降下雷劈死她,就没人会管她是嫁人还是娶妻。

    实力才是硬道理,这是放置四海皆准的道理。前世有钱可以移民去领证,这世拳头够大就能抱得美人归。

    生孩子也不是问题,修为够高的话,哪怕是同性结合,取心头精血相融,一样可以造一个孩子出来。比之阴阳结合无非是要多费点功夫,损耗一些修为罢了,这些都不是大问题。

    好了,万事俱备,只差媳妇了。

    林宸暗中思忖,当务之急是要让温姐姐喜欢自己。

    至于温澜身边那些狂热追求者,托小魔王的福,早就解决了。

    林宸的确是个黑心肝的,怕自己动手又把温澜惹恼,于是就挑唆了单纯的小魔王。

    被林宸暗中一挑唆,小魔王是看温澜身边的每个人都不顺眼,认为全都要和她抢姐姐,哪里有不暴躁的道理。

    连着一个月,敢到温澜身边献殷勤的都被小魔王不由分说的给揍了个半死,不论男女。当然,林宸除外。

    偏偏天权真人护着,没人敢把小魔王怎么样。小魔王又是个心眼实诚的孩子,被林宸吓唬住了,愣是半个字都没透露给温澜。到最后温澜也只能把小魔王的暴躁归结于小孩子内心的害怕,心疼都来不及,哪里还舍得责罚。

    自此之后,温澜身边的狂热追求者再不敢明目张胆的出现在她方圆三十丈内。

    对温澜那些追求者来说,打不过那个不讲理的混世魔王就只能躲着了。追求佳人也得爱惜性命不是。

    毕竟对于大多数修仙者来说,自己的小命留着追求大道才是正理,爱情无非是找个道侣互相印证大道,追不上温师姐还能追别人嘛。何必在一颗树上吊死,把性命赔上就太不划算了。为情而死,那是傻子才会干的事。

    当然林宸也绝对不是彻头彻尾的资本家,没有雇佣了小魔王不给工钱的道理,每个月少说也得花三块灵石给小魔王买零食。三块灵石,换来小魔王这么一个绝佳护卫,在她看来简直是血赚不亏。

    至于这如何让温姐姐喜欢上自己就有些难办了,反正林宸是到现在都没感觉出来自己有没有被喜欢。她顶多就能感觉到温澜的不排斥,就这个不排斥,还是她花了六年才得来的成果。

    不是她不努力,而是温姐姐实在是太太太太高冷了!林宸可以肯定,如果自己安安静静的不皮不闹,温姐姐一定可以一天都不理自己一下,炼丹炼一天。看美人的确是赏心悦目,但如果美人不说话呢?时间还巨长呢?那就是默片了。

    所以为了得到温澜一句话,林宸不得不皮那么几下。而逻辑的悖论在于,只要她敢皮,一定会被整到弄生不如死。温澜的毒术和她的医术学的一样好。

    于是林宸每天都在皮一下很开心,和皮这一下我可能会死之间开启生死抉择。

    现在年纪不大不小的还能厚着脸皮占便宜,以后长大了该如何是好啊!这该死的爱情,真令人头大。

    正胡思乱想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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