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和李传新道。

    反正就是一个意思,杀!

    王越点点头道:“还是让法院过过堂,走下程序吧。”

    江南地区法院自成立以来,通常受理的都是民事案件,所以并没有引起朝廷官员的过多的关注。

    从实际情况来看,江南地区法院从某种程度上减轻了官府的工作强度,什么法官法警什么的也可以看做是应天巡抚的幕僚。

    但是武敏贵和蒋冲案就不同了,首先这两人都是有功名的,他们都是花钱买的“捐生”,就是在南京国字监买的太学生身份。

    其次,这起案件性质严重,乃是谋杀当朝大员的恶性案件,最起码也要递交南京大理寺审理。因为王越的特殊身份,正确的流程应该送交北京审理,并通报崇祯皇帝。

    法院受理武敏贵、蒋冲一案,代表着法院正式将司法审判权从朝廷官员手中剥离出的开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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