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一些。我刚认出他,那四天我们在乐队里一起演奏,别的就没有什么了。我连他住哪个舱都不知道。当然别人曾向我讲过他。他们说了一件很怪的事情,大家说:一九〇〇从来没有从这里下去过,他出生在船上,从那时起就一直守在那里。一直。二十七年,连一只脚都没沾过地。说到这里,空气中似乎弥漫着一种气息,了不起的人物才有的气息。据说,他弹的是一种从未有过的音乐。而据我所知,每次开始演奏之前,弗里茨·赫尔曼,那个不懂音乐,却因为有着一张小白脸而当上指挥的白人,都会走到他身边低声说:“一九〇〇,拜托,普通的音符就好,可以吗?“
一九〇〇点头同意,而后弹奏那些普通的音符,两眼直视前方,连手都不看,似乎完全置身于别的什么地方。现在,我才知道,他虽然人在这里,而事实上,心却已在别处了。当时我并不知道,只觉得他有些奇怪。仅此而已。
那一晚,就在风暴正酣的时候,他遇到了我,还摆出一种度假绅士的风范。而我呢,则迷失在某一条走廊里,面如死灰。他看了我一眼,笑了,对我说:“过来吧。“
一九〇〇点头同意,而后弹奏那些普通的音符,两眼直视前方,连手都不看,似乎完全置身于别的什么地方。现在,我才知道,他虽然人在这里,而事实上,心却已在别处了。当时我并不知道,只觉得他有些奇怪。仅此而已。
那一晚,就在风暴正酣的时候,他遇到了我,还摆出一种度假绅士的风范。而我呢,则迷失在某一条走廊里,面如死灰。他看了我一眼,笑了,对我说:“过来吧。“